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2010030704819 | 发文字号 | 陕安监管发〔2010〕54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陕安监管发〔2010〕54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各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38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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