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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委会安排部署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0-04-06 10:55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综合处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下发后,陕西省安委会迅速行动,决定自4月5日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中,4月份为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5月份由各市(区)和省级14个部门牵头开展督查检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市(区)、各部门充分认清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维护好、实现好和落实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确保安全稳定为核心,突出抓紧抓好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纠正制止习惯性违规违章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省安委会要求各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检查督查,并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逐级抓好落实。检查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加强监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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