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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2010040705590 发文字号 陕安委会发〔2010〕6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委会发〔2010〕6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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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转发你们,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立即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全国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决策和部署,是有效遏制近期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迫切需要。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也十分严峻,较大事故时有发生,今年1-3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63人,同比分别上升40%和70%。特别是在高危行业(领域)一些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非法违法生产,习惯性违规违章等问题在不少企业大量存在,甚至还相当严重;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和落实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确保安全稳定为核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时间、内容、方式和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4月5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大检查的要求、内容、方式,国务院安委明电[2010]1号文件已作出全面部署,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要突出抓好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纠正制止习惯性违规违章作为重中之重,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4月份由企业开展自查;5月份各市(区)政府和省级行业部门开展督查检查。省级行业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一)由省煤炭工业局会同陕西煤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二)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三)由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对道路交通和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查;

      (四)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对客运车辆和厂站以及水上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五)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对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六)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实施对军工企业和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七)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八)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实施对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领域和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九)由西北电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对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十)由西安铁路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十一)由民航西北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民航运输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十二)由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十三)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对渔业、水利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十四)由省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市(区)政府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检查督查工作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责任、有时限。省级14个行业督查检查组要由现职厅局级领导带队,严格实施检查;各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务求检查督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检查督查。各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督查。要把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检查督查的重中之重;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检查督查的首要任务;要把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作为检查督查硬性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加强监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领导要亲自过问并严格落实治理责任;要按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管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确保这次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各设区市政府,省级督查检查组要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检查督查情况于6月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电子邮箱:ajjzhc12@126.com)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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