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政府文件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2010050705592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发〔2010〕10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委办发〔2010〕10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即将进入我省雨季汛期,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再提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苗头,要立即进行整治,确保防范于未然。

三、严格执行汛期信息通报和值班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机制,根据历年来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加强汛情信息通报,随时掌握情况,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