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228号)和省发改委“关于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要求,为扎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依照执行。
一、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要内容
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既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专项规划,也是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综合性规划。主要是总结我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在安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投入、科技兴安、宣传教育培训、事故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对策和措施,并安排重点建设项目作为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前言、现状和存在问题、发展趋势及面临的挑战、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分类目标、任务与布局、规划保障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
(一) 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1、指导思想确定原则
一是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兼顾、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原则。
二是围绕促进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力争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
三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四是巩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成果。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2、规划指标的确定原则
一是要突出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发展的总体目标,从全面、系统的角度来考虑行业(领域)目标,充分考虑中长期与年度指标体系间的衔接,使指标体系相对稳定。
二是要体现安全生产公益性、基础性和保障作用,突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强与国家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
三是以国民经济核算、社会统计为基础,指标名称和计算方法要科学规范,以相对指标为主。
四是按照规划指标“可感知、可比较、可操作”的要求,设置指标体系。其中:总体目标主要包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项指标。
分类指标可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和不同方面特点,结合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设置相应的量化规划指标。
(三)规划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防范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实施重点工程;完善经济政策等。
(四)重大工程(项目)根据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梳理形成一批具体、可操作的重点工程(项目),带动规划主要任务顺利完成。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经济政策方面提出保证规划目标实现和主要任务完成的对策措施。
二、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关于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4月,为前期准备阶段。总结评估“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重点说明“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提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
下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争取将各级“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列为同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专项规划;其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项指标都要争取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
省、市、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别总结“十一五”时期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形成报告,为编写“十二五”规划有关内容打好基础。
省、市、县安全监管局分别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提出“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分别将“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送上级安全监管局。
第二阶段:2010年5月至9月,为规划编制阶段。修改完善规划编写提纲,研究提出规划指标,汇总各类相关材料,完成规划项目征集,编写并形成规划(草案)文本。
1、5月份分别召开局机关各处室、各相关部门、各设区市 “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座谈会,理清“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思路,要求各处室、各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提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存在问题、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发展思路与预期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工程项目、保障任务实施的对策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底报省安全监管局。
2、6月份确定规划发展思路、工作目标、指标体系;收集、提炼、整理基础资料,设计和确定规划文本结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组建专家组进行集中咨询;将专家集中咨询达成共识的成果,按照规划格式和语言要求进行文本编写。6月底前,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草案)送省发展改革委与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进行衔接,同时送国家安监总局与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进行衔接。
3、各市、县安全监管局于8月份以前形成本市、县“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草案)文本,以正式文件将拟列入上一级“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重要指标和重点项目材料一并报送上一级安全监管局。
4、省安全监管局于9月底以前形成《陕西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草案)文本并开始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第三阶段:2010年10月至12月,为规划论证修改和上报发布阶段。省安全监管局委托专家组对《陕西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草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审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形成规划送审稿,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将评审论证报告和征求意见情况一并报送,经审批后印发实施。
三、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写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成立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姚炬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周爱国副巡视员担任,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编制《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指导设区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由局政策法规处和《中国安全生产报》陕西记者站有关人员组成。凡是有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都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或者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并落实编制工作经费和其它必要的条件,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争取将各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为同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专项规划;其中4项相对指标要争取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
(三)确定规划指标、安排规划项目时,既要做好与本级政府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又要注重与上、下级安全生产规划的衔接。
(四)规划使用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数据,凡政府统计部门用于公开发布的统计资料中有的,一律使用政府统计部门的资料,其它数据可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统计资料为依据。
(五)规划目标要明确,工作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规划文本送审稿形成以前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2、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