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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的函》的通知

索引号 2010050704838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函〔2010〕120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管函〔2010〕120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的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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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的函》(安健函〔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据此函,结合正在开展的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认真组织辖区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如实填写职业危害状况调查表,核实相关内容,确保调查情况和数据的真实性,请各市(区)将本辖区调查表录入Word表格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联 系 人:程修水

联系电话:029-87290905

传 真:029-87290905

电子邮箱:sxajzac@163.com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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