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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陕西省总工会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2010050602167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发〔2010〕97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管发〔2010〕97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陕西省总工会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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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电局,工会、团委、妇联,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陕西省委、省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厂矿、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活动时间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0年6月1日至30日。

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

四、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主办,并由各主办单位领导组成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市、各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省性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省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省性活动由组委会组织指导,主要包括:

1、宣传咨询日活动;

2、应急救援知识竞赛;

3、先进经验交流;

4、系列新闻宣传;

5、“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二)区域性活动包括各市(区)、各行业、各单位的活动以及媒体的宣传活动。各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组委会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各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的重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感染力,丰富宣传内容,保证宣传效果。

(一)立足基层、突出企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要把基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抓好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要重点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安全生产理论体系,着力在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迈出新步伐。二要针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个突出”、“三个加强”的具体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做好安全生产新制度、新措施的专题宣贯工作。

(二)明确载体、科学组织,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教育基地;安全诚信企业。将创建活动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协调、优化资源,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掌握安全生产舆论话语权和主动权。一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公开重大信息、主动介绍工作进展、主动提供采访条件,通过组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等形式,充分发挥它们对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的主导作用;二要加强主管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建立网络评论员制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三要加强安全生产成果宣传,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面好的典型、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进展和成效,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管理经验,宣传党和政府组织抢险救援的工作措施和进展。

(四)加强指导、有序实施,大力强化第九个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效果。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值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举办期,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意义重大。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各项活动的实施,举办好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演练活动、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有关媒体进行报道,加强舆论监督,促进落实整改措施,有效保证安全生产。

(五)请各市(区)、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0日、6月30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7290653 87293426 87291072(传真)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前大楼7层

邮编:710006

电子信箱:ajjzhc12@126.com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陕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二O一O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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