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 2010070607941 | 发文字号 | 陕安监管函[2010]196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陕安监管函[2010]196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举办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5〕17号)要求,按照省局《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陕安监管发[2010]76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再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保留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拟申请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成人教育理论
(二)互动式教学方法
(三)教育心理学
(四)安全生产形势与安全培训
(五)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有关培训规定、标准及大纲
(六)事故案例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方式和手段
(七)安全培训教学的新方法和新手段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7月26日~7月31日 (7月26日报到);
培训地点:西安军展大厦(西安市西一路53号)。
四、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认真组织并通知本地区已保留或拟申报三、四级培训机构资质教师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合格证书,作为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审核的必要条件。原有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合格证书的报到时请交会务组,考核合格加盖再教育印章。
六、此次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由西安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国家安监总局安全培训一级资质)具体承办。有关事宜,请各有关单位直接与西安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
七、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各培训机构须安排学历和职称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培训。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到时携带《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岗位登记表》(见附件2)。
联系人: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处 郭 军 029-87294325
西安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张 菲
029-85578632 029-85578630(传真) ***********
附件:1.参加保留安全培训机构师资人员分配名单(共118人)
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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