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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2010080602325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发〔2010〕138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管发〔2010〕138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立即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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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7月27日以来,吉林省中南部和东部大范围普降中到大雨,受暴雨影响,28日12时,永吉县经开区内的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吉林众鑫集团两家企业的库房被洪水冲毁,有7000只左右的化工物料桶被冲入温德河,进而流入松花江。

7月28日上午10时15分左右,南京市栖霞区已停产的原南京市第四塑料厂厂区发生可燃气体管道泄漏爆炸,并引发大火,造成13人死亡,上百人受伤住院治疗的重大安全事故。为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严防当前高温、多雨季节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重点针对合成氨、氯碱生产企业、石油炼制企业、剧毒品企业、成品油储备库等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高温、多雨季节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是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关键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配备是否符合从业条件;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仪器、仪表等是否在检验期内使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和ESD紧急停车系统是否完好;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汛措施是否到位等。

三、检查方式:检查以安监部门抽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企业要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结合“检查范围”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要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季节特殊,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务必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认真组织好安全检查活动,确保当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检查结束后,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务必于8月12日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联系人:陈坤山 联系电话:029-87293569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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