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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致信慰问延332井“7.23”井喷火灾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发布时间:2010-09-09 08:58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2010年9月8日,省政府向省安监局以及省环保厅,延安市政府、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延长县委、县政府,中石油川庆钻探公司长庆钻井总司、中石油井控应急救援响应中心、中石油川庆钻探公司井下作业工程处和陕西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慰问信,对参加延332井“7.23”井喷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的广大干部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7月23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油气勘探公司延332井在进行勘探钻井作业时,发生井喷火灾事故,造成周围5公里群众疏散撤离6小时,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尽快排除事故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安监局会同省、市、县有关部门和延长石油集团迅速成立了事故处置协调工作小组,制定了群众疏散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救援井施工方案,聘请有关专家,组织精干力量,连续奋战41天后成功实现井口灭火。

此次科学成功的抢险救援,没有导致一人伤亡,没有造成环境污染,未引发次生灾害,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损失,有力地保障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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