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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风行风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2010100602473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发〔2010〕176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管发〔2010〕176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风行风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煤炭安全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风行风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

   政风行风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安监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按照省纠风办《陕西省2010年政风行风测评实施意见》(陕纠办发[2010]7号)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提升群众满意度,树立安监队伍良好形象”为目的,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实施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对政风行风测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办公室,加强对测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省安监系统积极参加本级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各设区市安监局(煤炭局)组织对本单位和县、区安监局(煤炭局)的政风行风进行测评,省局重点对机关处室等单位的政风行风进行测评。

三、测评对象及测评内容

(一)测评对象(25个)

1、省安监局机关处室:办公室、综合规划处、安全监管一处、安全监管二处(道口办)、危化品安全监管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应急救援办(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许可办。(12个)

2、省煤炭安监局机关处室:综合与执法监督办公室、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技术与安全基础管理处、开采监督管理处。(4个)

3、事业单位: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陕西省劳动保护教育中心、陕西省煤矿工会、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煤炭工业西安工程造价管理站、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6个)

4、有关单位:省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安全生产报》陕西记者站(《陕西安全》编辑部)、陕西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局数据中心)。(3个)。

(二)测评内容

机关处室及事业单位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具体为:

1、履行职责情况。能否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办事,能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履行职责时是否有“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等。

2、队伍管理情况。队伍管理是否严格,工作作风是否扎实,行政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

3、为民服务情况。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如何,能否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否积极主动地予以解决。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方面的问题。

有关单位测评内容参照上述内容确定。

四、测评范围及测评方式

(一)测评范围

1、各设区市安监局(煤炭局);

2、中、省属企业;

3、部分服务对象(企业、中介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

4、省局聘请的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

(二)测评方式

省局统一设定问卷测评表(附表2)。问卷测评表根据测评内容设计5个项目,每项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不了解”五小项选择,并征求意见和意见。

测评分为问卷测评和综合测评。问卷测评主要采取通过信函方式把问卷测评表按测评范围发放进行测评。综合测评主要依据测评内容,对各测评对象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包括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和采取的积极措施,建章立制、政(事)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的情况,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情况,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以及有无媒体曝光的等问题。

五、结果评定与结果应用

(一)结果评定

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90分,综合测评占10分。按照测评评分和统计办法(附表1)对测评对象进行量化打分,并排出先后名次;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分类进行原汁原味的归纳整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公开反馈,限期整改。

依据各测评对象的得分排名情况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层次确定结果,前3名的为“优秀”等次,中间的为“良好”等次,后3名的为“一般”等次。

(二)结果运用

1、省局机关。对测评结果进行通报,并对取得“优秀”等次的处(室)、单位由省局进行表彰。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取得“一般”等次的处(室)、单位不得评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处(室)”,负责人不得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对测评排序为最后一名的处(室),经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2、突出对市(区)、县局的考核表彰。省局对10个市局、杨凌示范区安监局在同级政府政风行风测评的名次进行排序通报。各市(区)、县安监局列同级政府政风行风测评“优秀”等次的单位,第一年省局表彰为“全省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两年的表彰为“全省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连续三年的表彰为“全省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标兵单位”。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安监系统要进一步端正思想,强化认识,把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和测评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把政风行风测评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解决问题。全省安监系统要把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和测评工作的重点,要结合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广泛了解基层企业和群众的现实需求,征求意见建议,实实在在地解决突出问题,主动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真正促进机关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把政风行风建设和测评工作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同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等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树立安监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要以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为契机,结合实际,及时对测评工作中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梳理,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全省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运行机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联动机制和防止不良风气形成的防范机制,使全省安监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

(五)要继续深入地在全省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各县(区)安监部门要组织农村、社区群众和企业,开展评议基层安监站(所)活动,全面推行“面对面,三公开”制度,积极解决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形象,推动政风行风建设。

附:1、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和统计办法

2、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风行风问卷测评表

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风行风测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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