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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索引号 2010110602529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函[2010]43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委办函[2010]43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参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西安、渭南、宝鸡市及蒲城、富平、凤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供销总社,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1号)要求,定于11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精神,通报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会议地点

新城广场省政府大院前办公楼西边7层7-066号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供销总社及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人,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及相关处(室)人员。

(二)西安、渭南、宝鸡市及蒲城、富平、凤翔县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商务、工商、质监、供销、花炮等部门负责人,蒲城、富平、凤翔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12时前将本单位参会人员回执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请各设区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本地区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联系人及电话:029-87291072, 87292823(传真)

韩 琳 029-87293426 ***********

王亚辉 029-87293426 ***********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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