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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陕西永安科技研发检测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的通知

索引号 2010120704720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函〔2010〕369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管函〔2010〕369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授予陕西永安科技研发检测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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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安监总规划〔2007〕28号)的有关规定,经2010年12月16日省安全监管局第41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授予陕西永安科技研发检测有限公司、陕西矿山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并予以公布。

陕西永安科技研发检测有限公司、陕西矿山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上的有关规定,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同时,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对其在本辖区内开展检测检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电话:029—87290912)。

附件:1、两家机构基本信息

2、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

3、批准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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