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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8 15:42 来源:陕安监管发〔2011〕3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继续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陕政发[2010]39号文件精神,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突出“一个服务”,即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三个严查”,即严查事故隐患、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查事故责任;实现“四个目标”,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煤炭开发主体企业总数整合在120家以内、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积极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企业本质安全。特别是地下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登记、备案、公示等制度。

2.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隐患、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坚持事故和指标控制通报考评制度,切实以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3.分解下达安全标准化达标任务和目标,积极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冶金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管道运输企业取得HSE管理体系认证;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信用等级达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

4.对未按期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要以安全标准化建设,逐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切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三、大力开展科技兴安工作,着力加强企业本质安全

5.以矿山企业“六大系统”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推广矿山企业安全先进适用技术。以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为切入点,大力提高煤矿机械化程度,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继续全面推进露天矿中深孔爆破和高陡边坡检测,尾矿库在线检测、干式排放、井巷充填和尾砂综合利用技术。

6.推进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键危险工序自动化改造升级工作,加快在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场所、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的加油站安装阻隔防爆材料,在大型货运、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推动安全生产新装备的应用。积极推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使用高氯酸钾,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生产进度,提升安全生产能力。

四、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7.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煤矿以瓦斯、火灾、水灾防治为重点,强化“一通三防”专项治理;按照生产能力“能大则大”的原则,加快煤矿资源整合进度,严防边建设、边生产;坚持并不断完善向重点高瓦斯矿井派驻瓦斯督导员制度,加强监测、监控和监管,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8.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针对重点产区,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要加强油气开采、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

9.继续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省山区3级及3级以下不具备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禁止7座以上营运客车通行等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危桥险路治理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营运车辆挂靠清理和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

五、广泛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专项行动

10.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以及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11.严格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习惯性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落实重大隐患报告制度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已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加快治理进度。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六、加强应急管理,增强应急救援和处置事故的能力

12.建立完善省、市和重点县(区)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平台建设,加快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和预警机制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好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故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13.加强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管理,建立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的预案体系;强化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瓦斯检查员、驻矿(厂)安全监督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依法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4.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三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5.切实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监督检查与粉尘、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木制家具制造业、石英砂加工企业、石棉开采及石棉制品制造业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努力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以及职业卫生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队伍作风建设

16.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积极构建农民工安全培训机制,努力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17.全面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想、制度和作风纪律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从思想、作风和工作上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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