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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冬季防火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2011010602645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发〔2011〕2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委办发〔2011〕2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全省冬季防火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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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2010年12月23日,省安委会派出11个督查组,分别检查了11个市(区)和22个县(区)政府的冬季防火工作,抽查了22个人员密集场所和11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对冬季防火工作、“两节”和“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和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部署到位、责任落实、措施得力,提升了社会消防工作整体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卓有成效。各级政府及时召开了冬季防火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周密部署,行动迅速。11个市(区)政府领导先后多次带队深入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圣诞节、元旦、春节前消防安全,形成了对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政府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后,各地结合实际,及时下发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监管责任。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集中时间,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圣诞节、元旦节前,各地提前介入,对举办大型庆祝活动的场所开展错时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冬季防火工作开展以来,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17次,消除隐患1318处,确保了社会面火灾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全省连续13年没有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各市(区)政府均制定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成立了由各市(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推动落实。省公安厅在宝鸡召开了全省“防火墙”工程现场会。咸阳、安康、商洛等市政府将“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将“防火墙”工程上升为政府行为,成为政府政务的主要内容。各市(区)深入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分类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近4万余名,建立示范点600多个,80%以上的单位基本达到了标准。各市(区)政府全面加强了农村消防“六有”建设,11个市(区)及72个县(区)制定了农村消防规划,110个行政村和40个乡镇开展了试点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召开农村消防工作会50多次,累计投入资金1857.5万元,建成消防水源3633处,全省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迅速提高。

(三)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各市(区)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提升消防宣传质量,营造了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宝鸡市成功举办了首届全民消防运动会,来自全市各县(区)、各岗位上的上百名运动员及各界群众上千人参加了活动。西安、渭南、延安、榆林、汉中等市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渭南、铜川、杨凌等市(区)在高速路、城市主要街道等路段设立大型“防火墙”广告牌,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全省共设立广告牌860余个,面积超过2万多平方米,所有公众聚集场所设置标语、横幅。各市(区)公安消防部门依托消防服务队平台,购置了大型多功能宣传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上门宣传服务和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各市(区)消防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需要加强和改进。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还有不足。少数市(区)还未制定出台当地“十二五”消防规划,一些县(区)还未制定县城及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个别市(区)还未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省政府《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部分市、县还没有完成消防队站建设及车辆装备配备任务,一些市县的消防业务经费还未达到省财政厅和省公安厅5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要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规范标准还有很大差距,没有切实做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城市整体规划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联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不够密切。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上紧下松、政府紧行业部门松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部分单位虽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订了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但在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面还没有常态化、定期化,部门之间火灾隐患整改配合还不密切。

(三)部分社会单位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通过对全省88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22家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检查发现,个别社会单位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足,没有认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一些火灾隐患依然存在。

(四)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检查中,督查组抽查发现个别单位在培养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方面重视不够,一些重点单位负责人对“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了解不够。少数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上岗,对消防设施操作不熟练;一些单位虽然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但是预案分工不细,措施不力,演练不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进入冬季以来,全国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各地要突出重点,破解难点,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坚持将消防工作置于优先发展地位,定期研究解决消防队站建设、经费保障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考评奖惩机制,落实好政府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政府部门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责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全力推动消防工作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冬季是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期,加之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集中,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生产、销售、消费进入旺季,人、财、物流动加快,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市(区)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和全省冬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冬季防火和重大节假日、西安“世园会”等重大活动,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以高层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大型施工现场、城乡结合部专业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 “四个能力”建设。要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员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四个能力”达标活动,强化对消防控制室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对辖区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岗位专业能力培训,使每名操作人员达到值班操作能力。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维护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物业管理企业要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四)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发动消防宣传攻势,认真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作。要督促社会单位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不仅要制定好静态预案,还要组织动态的实际演练,提高演练效果。要督促影剧院、商业市场等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要把构筑“防火墙”工程和加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作为消防宣传重点,扩大社会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动员各行各业、社会各界普遍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宣传引向深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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