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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11010602647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函〔2011〕17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管函〔2011〕17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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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

为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减少和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部署安排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信息报告、检查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紧急险情,要立即响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全力处置事故和险情,把事故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及时准确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各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总局第21号令)和省安全监管局《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紧急险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陕安监管发〔2010〕186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紧急险情及时报告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信息来源、损失情况或伤亡人数、事故的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处置的情况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做到表达准确、文字精炼。要及时跟踪,随时关注事故的进展和伤亡人员的变化。坚决杜绝误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误事行为的发生。

三、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动态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这一时期本地区安全生产动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及时跟踪处置相关信息,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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