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2011040602735 | 发文字号 | 陕安委办发〔2011〕7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陕安委办发〔2011〕7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转发《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3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区)要立即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密部署,切实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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