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2011040602773 | 发文字号 | 陕安监管发〔2011〕51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陕安监管发〔2011〕51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中央驻陕及省属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4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省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11〕18号)要求,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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