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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要求在全省积极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

发布时间:2011-04-27 17:33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文件要求,近日,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积极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通知要求,我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至2012年底前,应建立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2013年6月底前,建立人员定位系统,以切实提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保障能力。

其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最为关键的环节是建立永久的避险设施——避灾硐室,硐室有效净高、净宽都不小于2米,有效人均面积不得小于1平方米;需配备使用时间不低于45分钟的隔绝式自救器,不低于2小时的正压氧气呼吸器,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氧气监测仪器,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额定人员生存1周所需的食品和饮用水,一体式矿灯、急救箱、工具箱、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监测监控系统主要针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主要工作地点风速、采空区稳定性等的动态监测。压风自救系统可在逃生道路受阻的情况下,随时打开压风自救装置,实施个人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可在灾变期间对采掘作业场所、避灾硐室或救生舱等人员集中地点供水施救,随时启用提供生活饮用水。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应可使终端设备与控制中心或调度台之间双向语音通信,可显示终端设备的位置和编号,且终端设备可直接向控制中心或调度台发送呼救信号,与避险硐室内避险人员可语音通话等。人员定位系统则可以对携卡人员的个人信息、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乘坐运输工具等信息进行准确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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