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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2011050602817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发〔2011〕64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管发〔2011〕64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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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监局、总工会:

现将国家安监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的通知》(安监总厅政发[2011]6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现就有关竞赛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确保竞赛活动有效开展

各级安监和工会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将活动通知转发至本辖区内所有企业。把竞赛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各级政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行动,督促企业积极开展竞赛活动。

二、以竞赛活动为契机,掀起学习高潮

各级安监和工会部门要指导企业以竞赛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国务院23号文件和省政府39号文件的学习领会,要在学习中不断掌握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并切实转化为安全生产能力。

三、积极参与,把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结合起来

各级安监和工会部门要督促企业动员广大员工参与到竞赛活动中,把竞赛活动与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在竞赛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组织方法

1、竞赛采用笔试,由参赛单位按照竞赛通知要求自行组织答题活动。

2、竞赛试题由参加竞赛单位在2011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和《现代职业安全》杂志上,或登录国家安监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总工会网站(www.acftu.org)、易安网(www.esafety.cn)下载。

3、各设区市安监局和总工会于8月12日前将本地区答题卡收集后,报省安监局综合规划处。省安监局汇总上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怀吉 电 话:029-87298330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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