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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2011060607953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函〔2011〕158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管函〔2011〕158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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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为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11]41号)安排,决定在西安举办2011年(总第15期)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参加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学习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依法行政概论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基础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知识。

(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知识要点;生产事故调查有关知识;事故隐患辨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制定应急预案等管理知识。

(五)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与主要方法等。

三、培训人员名额分配

(一)各市、县(区)安全监管局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可在分配名额范围内调整参训人数。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1年6月28日至7月2日(6月27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西安市光华宾馆(地址:西安市东五路48号,五路口向东200米路南。联系人:毛琳、联系电话:***********)。

五、具体要求

(一)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名额分配等工作,人员名额应控制在分配名额总数之内。参训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工勤人员一律不允许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请将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名,盖有公章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证申请表》(可登陆省安监局网站http://www.snsafety.gov.cn下载)及1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白色背景,尺寸为32mm×40mm,小二寸标准护照照片,不含申请表贴的照片)交培训班。

(三)培训教材、资料、教师授课等费用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培训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安监总局统一样式、省局印制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五)培训工作由西安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国家一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承办(联系人及电话:张加林,***********;张菲,***********;传真:029-85578631)。

(六)请各市(区)局于6月24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汇总报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处。(联系人:郭军,联系电话:029-87294325)。

附件:

1、培训名额分配表

2、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报名表

3、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证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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