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初评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11060602889 | 发文字号 | 陕安监管发〔2011〕93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陕安监管发〔2011〕93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初评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初评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1]1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的评选、申报工作。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81号)要求进行评选,并将评选出的优秀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创新成果及相关材料,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综合规划处。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对各申报材料进行复评,评选出2项创新成果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永斌
联系电话:029-87298330 传真:029-87292823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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