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 2011070627833 | 发文字号 | 陕安监管函〔2011〕195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陕安监管函〔2011〕195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举办2011年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和 《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5〕17号)要求,按照省局《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陕安监管发[2011]41号)安排,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再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和2011年批准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未经安全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成人教育理论
(二)互动式教学方法
(三)教育心理学
(四)安全生产形势与安全培训
(五)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有关培训规定、标准及大纲
(六)事故案例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方式和手段
(七)安全培训教学的新方法和新手段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7月18日-7月23日 (7月18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西安军展大厦(西安市西一路53号)
联系人:薛晓艳,联系电话:***********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认真组织并通知本地区已保留或新批准的三级培训机构资质、尚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人员不合格单位的教师参加此次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各培训机构须安排学历和职称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培训。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到时携带《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岗位登记表》(见附件2)。
(三)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合格证书,作为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审核的必要条件。
(四)此次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由西安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国家安监总局安全培训一级资质)具体承办。有关事宜,请各有关单位直接与西安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处 郭 军 029-87294325
西安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张 菲 *********** 029-85578632 029-85578631(传真)
附件: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