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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2011070602909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发〔2011〕24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委办发〔2011〕24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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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将1-6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1-6月,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27157 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68993项,已整改67711项,整改率98.2 % 。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62 项, 已整改 155项,整改率96 %。

(二)工矿企业进展情况

1-6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7803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20717项,整改率97%;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37项,整改率84 %。

(三)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展情况

1-6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19354 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 48276项,整改率98.5%;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25项,整改率99 %。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动员部署,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上半年以来,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安康市明确提出2011年是建设“隐患排除年”、“标准化建设年”和“本质安全年”,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入手,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工作落实。渭南市建立了市级领导包联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领导带队对隐患排查治理进行专项检查,并建立了安全生产“月讲评”制度。

(二)加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省安委会针对元旦、春节、“五一”和“两会”等重要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安排部署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不间断的开展检查督查,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宝鸡市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特种设备、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交通厅加强春季道路交通监管,针对春季气候多变、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生产日趋繁忙等特点,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强化站场封闭式管理。省国防科工办针对重点市区重点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时监测民爆行业市场变化,加强产能动态调整。省水利厅在修订《陕西省水利系统生产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章的同时,加大对病险水库隐患治理资金的投入。省煤矿安监局组建了18支煤矿应急救援队,切实做好停产放假煤矿等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隐患排查治理和复产验收工作。民航陕西安监局在榆林机场举行了一次模拟“航空器因起落架故障不能正常放下而最终导致失事坠毁”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西安铁路局以共铸平安铁路为主线,开展铁路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活动,累计实施行政处罚10次,行政处罚金额累计73万元,实际已收缴罚款75万元。

(三)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加大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或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打击重点,加强跟踪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省农机局和省交通警察总队“三夏”期间,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机公安联合执法行动。据统计:1-6月份,全省累计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6767 起。通过开展“打非”工作,有效地减少了各类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四)建立专人负责制度,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进行报送,为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倾向性问题,提供了较好的决策依据。1-6月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做的好的单位有:渭南市、安康市、延安市、咸阳市、宝鸡市、汉中市、西安市、铜川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国防科工办、陕西煤监局、民航陕西安监局等单位。

三、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报表质量有所下降,企业和单位基数不准,隐患排查上报数字不连贯,隐患治理资金报告和报表不一致。二是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数据和总结材料未按要求报送;榆林市、西安铁路局、西北电监局等单位没有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数据和总结材料。三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仍不到位,工作不重视、不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需要加强,公路养护施工重大隐患整改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区)、各部门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要组织、督促和指导企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消除死角、盲区。二是要继续加强对已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企业检查力度,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四是要认真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格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突出问题。五是要加强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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