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政府文件

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2011090607955 发文字号 陕安监函〔2011〕257号
发布机构 陕安监 发文时间 2011-09-02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事函[2011]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对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省局将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专项行动,抽查安全培训组织、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请各市(区)安监局于10月15日前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通知》附表)报省局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郭军 029-87294325;电子邮箱:sxajjrsc@163.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