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评估问卷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30 09:10
来源:陕安监函〔2011〕282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安全生产法》中各项内容的合理性及其实施效果,国家安监总局设计了四套调查问卷(附后,可从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机关子站→政法司下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制度,以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评估问卷调查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函[2011]149号)要求,现就开展评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问卷(一)》由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发放给本单位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填写。
二、《调查问卷(二)》由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发放给2-4家企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填写。
三、《调查问卷(三)》由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发放给10名企业职工,由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填写。
四、《调查问卷(四)》由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发放给10名社会公众,由社会公众填写。
五、各调查问卷应当分别直接发放到被调查人手中。
六、各设区市安监局在选择调查对象时,应当覆盖不同经济发展状况的地区、不同所有制性质和规模的企业以及不同层次的人员,尽可能具有抽样代表性。
七、各设区市安监局及企业应当统计并上报参加填写问卷调查人数及其所占单位总人数的比例。
请各设区市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并将《调查问卷》纸质卷收集汇总后,于2011年10月10日前报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党志慧 联系电话:029-87292027
传 真:029-87290932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安全生产法》中各项内容的合理性及其实施效果,国家安监总局设计了四套调查问卷(附后,可从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机关子站→政法司下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制度,以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评估问卷调查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函[2011]149号)要求,现就开展评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问卷(一)》由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发放给本单位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填写。
二、《调查问卷(二)》由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发放给2-4家企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填写。
三、《调查问卷(三)》由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发放给10名企业职工,由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填写。
四、《调查问卷(四)》由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发放给10名社会公众,由社会公众填写。
五、各调查问卷应当分别直接发放到被调查人手中。
六、各设区市安监局在选择调查对象时,应当覆盖不同经济发展状况的地区、不同所有制性质和规模的企业以及不同层次的人员,尽可能具有抽样代表性。
七、各设区市安监局及企业应当统计并上报参加填写问卷调查人数及其所占单位总人数的比例。
请各设区市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并将《调查问卷》纸质卷收集汇总后,于2011年10月10日前报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党志慧 联系电话:029-87292027
传 真:029-87290932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