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 2011100607854 | 发文字号 | 陕安监函〔2011〕300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陕安监函〔2011〕300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11]41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技术;
(四) 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五)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知识;
(六)典型事故和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非煤矿山企业(或分公司、子公司)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见附表)。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1年11月14日-11月17日(11月13日报到),培训时间为四天。
(二)地点:临潼工人疗养院(地址:临潼康复路28号,在西安火车站东广场乘306路、915路到临潼新疗站下车向南500米即到)。前台电话:029-83851027或83853055。
四、具体要求
(一)本次培训由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办。
(二)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将辖区内参训企业名单按照报名回执表(附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联 系 人: 王凤荣
联系电话:029-87298515(传真) ***********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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