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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1-11-22 09:38 来源:政策法规处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奋斗目标。“十二五”期间,是全省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加快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时期,也是促进全省安全生产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阶段,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和科学发展趋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从时间和空间上对“十二五”时期的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做出科学规划和部署。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一)“十一五”期末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基本现状

煤矿:全省9个市和40个县(区)产煤,自北向南分布有陕北侏罗纪煤田、陕北石炭二叠纪煤田、陕北三叠纪煤田、黄陇侏罗纪煤田、渭北石炭二叠纪煤田和陕南产煤地。现有不参与整合煤矿304处,生产能力15300万吨/年(含安康市35处石煤矿,生产能力79万吨/年)。第一轮整合完成后,形成煤矿300处,生产能力10488万吨/年。新建、改扩建、技改煤矿67处,设计(新增)生产能力6211万吨/年。

非煤矿山:全省以铁、钒、钼、铅、锌、金、银、汞、锑、锰、镍为主的金属矿产主要分布在秦岭南北的关中、陕南地区。现有非煤矿山企业2877个,其中露天矿1737个,地下矿418个,地质勘探企业72个,采掘施工企业39个。尾矿库293座,其中库容100万立方以上37座。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611个,石油天然气运输管道12条,总里程3209公里。建材水泥生产线主要有冀东、尧柏、海螺、声威、众喜等,全省产能约8000万吨/年。

交通运输行业:全省公路总里程达14.7万公里,路网密度71.4公里/百平方公里,较“十五”末提高了44.9个百分点,干支相连、四通八达的公路网基本形成。其中,“十一五”期间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100公里,年均通车400公里,提前两年实现市市通高速的目标。全省除受灾严重地区,基本实现了100%的乡镇通油路,100%的建制村通公路,全面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公路养护管理全面加强,五年累计投入资金170亿元,实施高速、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约8000公里,改造危桥500座,治理灾害路段500公里。五年建成二级以上客货站36个,农村客运站点8758个,2010年底,全省营运客货车辆分别达到6.8万辆、22.7万辆,较“十五”末增长28.3%、104.3%。航运海事管理日趋规范,五年来改善航道235公里,新建码头59个,改造渡口189处,改造渡船239艘,营运船舶超过1000艘。

建筑施工行业:全省共有建筑业企业5018家(含中央在陕企业),其中:按企业等级划分特级企业6家,一级企业691家,二级企业1443家,三级及不分等级企业2878家;按专业类型划分总承包企业2084家,专业承包企业2123家,劳务企业811家。各类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工程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813家。建筑业从业人数达160万人,其中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35万人。“十一五”时期,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关中100个镇和陕南陕北各50个镇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42个,在建77个。未来几年,我省工程建设规模依然较大,基础设施、住宅、工业建筑等仍处在高发展时期,建筑工程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危险化学品:全省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3820家,其中,生产企业500家,经营企业3320家。生产企业中主要有:石油炼制企业6家,甲醇生产企业6家,液氯生产企业4家,合成氨生产企业25家,油漆涂料生产企业29家,气体生产企业98家,农药、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52家,电化生产企业71家,金属镁生产企业20家。经营企业中主要有:加油站3073家,油库49家,无仓储批发企业144家,剧毒品经营企业49家。随着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的进一步发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无论规模还是数量将进一步增加。

烟花爆竹:全省持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66家,其中爆竹生产企业171家,烟花生产企业2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礼花弹生产企业11家,引火线生产企业8家,黑火药生产企业3家。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年总产值约7亿元,其中爆竹3.4亿元,烟花3.6亿元。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5家,约占企业总数的2%,500~1000万元的企业40家,约占总数的15%,200~500万元的企业157家,约占企业总数的59%,年产值在200万元以下的企业64家,约占企业总数的24%。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约13555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员491人,技术人员1240人。

民用爆炸物品:全省现有民爆物品生产企业8家,生产厂点19个,主要有红旗、庆华、北方三大民爆集团及204、213等科研院所。主要产品有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和索类火工品等。全省民爆销售企业共16家(专用库房60个),除个别地市外,全省基本上每个地市许可一家销售企业,原来各县民爆公司均作为持有民爆销售许可证公司的县级销售公司,采取统购分销的销售模式,坚持就近经营原则,继续经营民爆物品。

特种设备:全省共有特种设备103686台,其中锅炉10166台,压力容器37345台,电梯26111台,起重机械21804台,大型游乐设施718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7532辆,压力管道6869公里,各类气瓶119万只。特种设备年均增长15%左右,承压类特种设备朝大型化、高参数、长周期运行方向发展,机电类特种设备新型式、新技术不断涌现。

消防:全省消防部队现有编制4920人,建有11个支队、116个消防大队、88个中队,分布在全省11个市(区)和大多数区县,其中有经过特殊训练、配备特种救援装备的消防特勤中队10个。目前,全省消防队伍配备灭火、抢险救援、举高、起重、侦险、防化、洗消、通信、照明、牵引等车辆装备490辆,同时还配备有防护、搜救、攀岩、破拆、排烟、输转、潜水等各类专业器材。

(二)“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工作创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提升,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逐步规范,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1、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全面完成

(1)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由20245起下降到10941起,减少了9304起,下降45.96%;死亡人数由3511人下降到2288人,减少了1223人,下降34.83%。

(2)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由80起(其中:较大事故75起、重大事故5起)下降到31起(其中:较大事故30起、重大事故1起) ,减少了49起,下降61.25%;死亡人数由365人下降到144人,减少了221人,下降60.55%。

(3)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提前实现。与2005年相比,2010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96下降到0.23,下降76%(“十一五”规划值为至2010年下降35%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1.382下降到0.262,下降81%(“十一五”规划值为至2010年下降25%以上);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由4.12下降到2.05,下降50.24%(“十一五”规划值为至2010年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10.63下降到3.88,下降63.5%(“十一五”规划值为至2010年下降30%以上)。

2、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省政府每年与11个市区政府和省级15个安全生产重点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下达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和主要目标任务,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到人”的责任制体系,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之中,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从2007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市(区)、省级各部门统一考核的六大项工作,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十一五”期间,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报告和信息统计、隐患监督管理、隐患公告公示、隐患举报和奖励、隐患治理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存在多年的476处占压隐患全部进行了治理;对全省293座尾矿库实行隐患排查动态监控,特别是对37座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实行全方位监控;督办的170处公路危险路段全部完成治理,全省摸排的351处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煤矿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基建、技改及整合矿井为隐患排查重点。全省建立瓦斯抽放系统65套,抽放能力由2005年的4560立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15265立方米;危险化学品行业积极采取措施,对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的3个省级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实施省级挂牌督办,督促完成治理;烟花爆竹行业完成工区工厂化改造。

4、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取得新突破

以法制建设入手,加快安全生产立法进程,制定出台了一批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在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针对实际,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先后审议通过了《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陕西省水上运输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等9部地方法规。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省政府先后制定了《陕西省煤矿生产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19部政府规章。省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都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订了大批规范性文件,为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

5、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推行陶瓷过滤器干式排放、全尾砂充填技术、尾砂作为水泥辅料直接利用等新型尾矿处理技术,使废弃尾矿得到综合利用。在加油站推广安装阻隔防爆新材料,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装置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在大型货运、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在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应用安全完整性分析技术,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禁止使用氯酸钾、推行使用高氯酸钾。

二是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对新、改、扩建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着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对老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安全生产设施的更新和改造,满足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广泛开展了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上,认真落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兑现了《许可证》从受理、审核、审定到颁证全过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的承诺。建立了网上申报、受理、审批和公告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办理的公开、透明和高效、廉洁。

四是积极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基础性工作。开展了宣传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工作,重点对全省矿山、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轻工、军工等行业和领域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积极推进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6、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完成了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全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信息采集,建成了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快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项目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7、安全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初见成效

充分利用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创办了《陕西安全》杂志,发行30万册。以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和“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以及创建安全示范社区活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20876场次,参与人数290万人;抓好安全监管和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485期,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95531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303806人,培训农民工451185人。

8、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逐步发展壮大

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必要的人员,提高装备水平,增强执法能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目前,全省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实有人员共计2583人,其中安全监管人员2273人,执法人员310人。全省11个市(区)、107个县,均组建有安监局,11个市(区)实有人员232人,平均人数21人。107个县(区)级安全监管局实有人员1300人,平均人数12人。在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形成的基础上,我省努力推进安全监管机构向纵深发展,目前,全省已有956个乡镇(街道)成立了安监机构,实有人数1680人。“十一五”期间,注重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效率意识。按照“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的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强化依法行政,提高了安全监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推动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全面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忽视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一些企业还没有把安全生产转变为自觉行为。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总体比较薄弱。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账严重,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重大危险源数量大、分布广,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控管理体系。

三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甚至有些企业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在安全生产上投入的精力不够,有的甚至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有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一些专业监管部门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有的地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建设缓慢,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一些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未能形成合力。

五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滞后;信息化水平低,尚未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不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投入不足,力量薄弱;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方式单一,手段落后;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落后,应对突发重特大事故能力较差。

二、“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

(一)面临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

目前在战胜经济危机、经济总体向好的新形势下,迫切要求各行业(领域)工业转变增长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项目建设、安全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机遇明显多于挑战。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各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发展理念上已经形成共识,社会各阶层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关注。

二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模式,实现安全发展的基本格局越来越协调。

三是企业迫切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越来越稳固。

四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区域经济的软硬环境已经得到极大改善,产业投资的集聚效应逐步凸显,为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省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安全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优势越来越明显。

五是实施创新型发展战略,为加强科技资源整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带来新机遇。全省科教、人才资源集聚,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重要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具有成为创新型发展区域的有利条件越来越突显。

2、面临的挑战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推进,全省经济格局正处于大调整、大变革、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同时又处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因此“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一是随着国家西部开发政策的落实,陕西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期,资源短缺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企业延长产业链正在形成,同时省委、省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及生态环境改善提出了新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必然面临“保安全、促发展”的挑战。

二是全省安全生产水平总体较低,市(区)、县(市)、乡镇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同行业及不同企业之间安全生产条件差异较大,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性加大,行业的垄断性障碍、企业的体制性障碍、从业人员的意识性障碍尚未破除,安全生产工作必然面临解决这些历史性问题的挑战。

三是全省将进入以装备能源化工工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工业化中后期。工业发展呈现危险性较大的产业由城镇向农村转迁、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转型、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安全生产监管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难度明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必然面临企业转型与安全监管和救援难度加大的双重挑战。

四是全省安全生产跨行业、跨地域、相互交叉,流动性大,新设备、新技术发展快速,大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保障水平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必然面临监管对象趋于多元化的挑战。

五是全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日益提高,更加重视自身的安全与健康,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越来越突出,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然面临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做好安全发展,必须做到“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抓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观念,切实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安全生产文化意识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重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抓紧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切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和政策引导,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把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与统筹兼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五是坚持“科技兴安、提升能力”。把科技进步与管理创新有机结合,以强化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为手段,切实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对于安全生产的巨大推动作用,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现实安全保障能力的转化,把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

(三)奋斗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监管监察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以“科技兴安”和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安全生产的监管水平全面提升,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事故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2、分类目标

(1)总体控制指标

力争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0%,安全生产主要指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2)相对控制指标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力争比2010年下降30%以上。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力争比2010年下降20%以上。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力争比2010年下降25%以上。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比2010年下降30%以上。

(3)事故起数控制指标

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起数力争比2010年下降10%。重大以上事故实行零控制。

3、工作目标

(1)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建设目标。“十二五”期末,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

(2)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目标。“十二五”期末,建立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成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体系,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

(3)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目标。“十二五”期末,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乡镇、社区建立安全监管执法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执法人员。

(4)安全标准化建设目标。到2012年,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企业按规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管道运输企业取得HSE管理体系认证;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信用等级达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

(5)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建设目标。“十二五”期末,建成技术先进、运行规范、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形成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网络。

4、行业目标

煤矿:“十二五”期末,全省原煤产量6亿吨,煤矿企业控制在120家以内,矿井个数控制在450个以内,煤矿死亡人数2015年比2010年下降8%。

金属非金属矿:“十二五”期末,全部淘汰低于国家最低生产规模的非煤矿山,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均生产规模控制在年产5万吨以上。矿山企业100%达到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中省属重点矿山企业100%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金属非金属矿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和2%以上。

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期末,全省公路运输营运车辆万车公里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分别下降3%;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力争保持“十一五”末水平;城市客运百万车公里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分别下降1%;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分别下降2%。

建筑施工行业:“十二五”期末,全省建筑施工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

危险化学品行业:“十二五”期末,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大中型城市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全部进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危险化学品行业实现零死亡。

烟花爆竹行业:“十二五”期末,全省生产企业控制在200家以内,危险工序机械化作业率达到60%以上,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二级以上标准,淘汰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生产企业;全省批发经营企业总数控制在230家以内(不含生产企业改制的批发公司)。烟花爆竹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以上。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期末,全省每生产、销售千吨炸药事故起数低于0.1起,伤亡人数低于0.4人(雷管、索类火工品、油气井用爆破器材比照炸药当量计算)。

特种设备:“十二五”期末,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6起/万台以下、死亡率控制在0.5人/万台以下,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和重大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消防:“十二五”期末,全省建成179个消防队站,火灾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下降5%以上。

(四)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生产事故

进一步深化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认真贯彻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坚持做到隐患排除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消除事故隐患。

煤矿:有效防范煤矿瓦斯、水灾、火灾等事故,健全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突出以韩城、铜川、彬长、黄陵矿区瓦斯防治,铜川、榆林、彬长矿区煤层自燃发火以及防治水、顶板大面积冒顶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煤矿的关闭整顿和资源整合,加快推进资源整合矿井技术改造,鼓励淘汰落后的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强力推行长壁机械化采煤,建立完善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强化在建矿井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华集团神东公司为主体,实施煤炭大集团战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金属与非金属矿:加强对矿山采空区、水害、高硫矿火灾和油气井井喷等灾害防治。继续深化小秦岭金矿区、洛南钼矿区、凤县旬阳铅锌矿区、略阳多金属矿区等重点矿区的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废弃尾矿库全部履行闭库手续,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推动地下矿山建立安全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露天采石场全部实行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推动尾砂综合利用。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过程控制,加强爆破管理、通风管理、顶板管理、空区管理、边坡管理和尾矿库筑坝管理等,坚决杜绝溃坝、透水、中毒、大面积冒顶等群死群伤事故。

交通运输:按照公司化、集约化的思路,开展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及客运场站标准化创建工作,省级标准化创建达标率在30%以上。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加大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治理。积极推行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定位系统,强化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加快全省一、二、三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GPS定位系统率达100%。进一步提高监管部门道路管控能力,综合发挥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网作用,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确保全省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建筑施工: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在建工程安全督查,把房屋(市政)、铁路、公路、电力、水利、工业建设等项目中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护工程、深基坑工程、长大隧道工程、高墩大跨桥梁工程、建筑起重和城市基础设施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实施建筑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行动,做到超前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落实,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防患未然,促进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危险化学品:按照“产业集聚”、“集约用地”和“安全环保”的原则,积极推进现有化工企业有计划地逐步迁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针对榆林、延安、渭南、宝鸡、咸阳等重点地区,把生产布局不合理、工艺技术落后、设施设备老化以及企业安全管理缺失、违章违规操作等,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推广阻隔防爆技术和加气站安全生产技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烟花爆竹:按照国家《烟花爆竹工程安全设计规范》,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划片整合、兼并重组、关闭改制”等形式,整顿提升现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逐步实现“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生产。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的打击力度。深化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和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专项治理。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民用爆炸物品:深化结构调整工作,全面提升行业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本质安全水平,形成产业布局合理,产品结构优化的新格局。加快民爆行业技术进步的步伐,在工业雷管方面,积极向高精度、高可靠性、高安全性、智能型、环保型方向发展;在工业炸药方面,向现场混装作业方式发展和向品种少、系列化方向发展。力争在企业对工业炸药、工业雷管主要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生产运行参数信息化的基础上,对民爆物品生产线的生产量进行适时监控,从而从源头上杜绝超计划生产现象的发生,提升安全水平。

特种设备: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安全效能”为根本出发点,以提升质量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为目标,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风险管理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部门依法监管、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广泛支持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逐步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工作;逐步建立以事故和风险控制为导向的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和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环节和设备的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推动企业建立重点设备安全及监测监控系统。

消防:为全省已建成的公安消防队站和41个新建成的消防队站配备新型消防车、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处置自然灾害及反恐处突装备器材、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器材(灭火、抢险救援、化学救援)。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住宅改建工业用房集中区域火灾隐患。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其他建制镇、集镇、乡村消防规划应与建制镇、集镇、乡村建设规划同步完成;要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按期投运;要根据陕北石油化工企业集中和陕南水灾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在陕北建设石油化工消防训练基地,在陕南建设消防水上训练基地,加强特殊情况下的抢险救援工作。全面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消防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火灾形势基本稳定。

2、深化“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矿商贸行业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规违章现象。交通运输行业要严厉打击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现象。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继续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小作坊等。严肃查处瞒报事故、瞒报重大隐患行为。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年由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督查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提高执法效率。

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明确重大隐患治理责任,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把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纳入安全监管监察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不落实、应急救援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严格治理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防范措施不落实、“三违”、“三超”等行为;严格治理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等行为。

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规意识,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事故企业“黑名单”和事故查处情况,加强舆论监督;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2)深化安全生产“三项建设”

深化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制度、规范及政策措施。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理顺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督职责关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管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效能。

深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强化科技研发,搞好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政策,及时发布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名录,把是否淘汰落后产能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检查;加强监管监察装备、信息系统、专业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支撑保障能力和装备水平;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制定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投入的政策措施,实施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税收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

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健全监管监察体系,积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重点加强新标准、新知识、新技术和现场检查执法专业知识的培训,着力推进监管监察方式创新,从防范性执法向服务性执法,从粗放型执法向精细化执法,从单独执法向合力执法转变,进一步提高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

3、建立“三大平台”,提升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1)科技研发平台

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为主体,形成安全新技术研发聚集地、孵化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开发研究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通过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效能。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安全生产科技攻关计划,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步伐,大力推广先进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创新成果,特别要在安全生产工艺装备研发,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应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监控技术、事故救援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果、新进展,全面提升各行业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

(2)信息系统平台

以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基于动态传感网络的物联网矿山安全信息系统、基于GPS系统的客车移动目标服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远程视频监控预警系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服务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和尾矿库运行实时监控系统等信息系统。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构建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率;及时完善更新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有效,加强信息报送、统计分析、事故救援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分析等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为政府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信息保障。

(3)技术服务平台

以安全中介机构为主体,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骨干安全中介机构,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优先发展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等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规范和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

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机构为主体,通过资格审核、授权和挂牌,推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安全检测检验技术的研究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安全检测检验的水平和能力,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支撑,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加大对检测检验工作的监督,促进依法检验,规范运作。

以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为主体,吸收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为我省重大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专家技术支持。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家频道”,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协助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百名专家进矿山、进企业、进社区”的活动,推广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成果。

以安全产业园区和示范工程为主要安全技术服务载体,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发布推广技术目录,召开技术推广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完善先进适用的技术推广体系。

4、完善“四大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完善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重点做好《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配套规章制度,重点加强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从业人员资格准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针对我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完善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以法规为主线、相关规章为支撑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问责、联合执法、执法绩效评估与奖惩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完善监管监察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全面落实各级公安、交通、工业和信息化、国防科工办、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联席会议和工作联动机制的作用,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以属地(行业)安全监管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监管方式。加强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科学的规范内部各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器材,加大对企业的现场安全监管和督查检查,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优化政府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察执法效率。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选拔培训机制,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岗位能力评价体系,有针对性地培训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实现监管监察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3)完善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立健全专业教育培训、职业教育培训、企业教育培训和社会教育培叫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安全培训机构体系,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强化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培训,培养一批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专业人才。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重点开展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与高校、中等学校、职业学校之间的横向联合,促进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继续强化农民工安全培训,将农民工安全培训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工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起来。

(4)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为重点,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尽快形成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省、市、县和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加快省级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运行费用。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及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技术力量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加快建设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等机制,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协同监管与应急救援的多方联动。

5、严格执行“五项制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标准化制度。

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岗位达标”,包括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操作规程,明确从业人员作业时的具体做法和注意事项。从业人员要学习、掌握、落实标准,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和规范的作业行为。企业要依据“岗位达标”标准中的各项要求进行考标,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评议等方法,全面客观地反映每位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情况,实现岗位达标,从而确保减少人为事故;开展“专业达标”,明确所涉及的专业定位,进行科学精细地分类管理。按月评、季评、抽查和年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专业业绩进行评估,对不具备专业能力的实行资格淘汰,建立“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使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提高生产力效率及风险控制水平;开展“企业达标”,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条件、制度执行和人员素质等方面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或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不得干预和盲目赶超进度。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企业每年要按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及安全设备设施改造。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4)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治理及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对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安全隐患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并在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告,省级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查处实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分批治理,重点监测监控。建立健全事故和隐患举报、重大危险源公示等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激励约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

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县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市级相关领导的责任。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考核和事故责任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于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同级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重点工程项目 “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1315工程(即:十大重点工程,三十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50亿元),夯实安全基础,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强基础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全面提升。

1、重点工程

(1)安全监督管理物联网应用与生产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建立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六大系统,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开发、实验、测试平台体系和工程化共性技术体系。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建立起企业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综合传感信息监控系统,充分实现安全生产的智能化监管。重点开展“智能道路交通安全”、“智能矿山安全”和“职业危害预测预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安全执法技术装备的投入,为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配齐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安全监管。

(3)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完成省、市和重点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全省所有重大危险源的实时远程预警监控;建设省、市高危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

(4)生产安全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建设工程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鉴定中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所需的相关技术鉴定和技术分析工作。创建生产安全事故技术鉴定实验室,提供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相关技术鉴定和技术分析报告。

(5)企业生产风险评估系统建设工程

确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构,对省内不同类型高危行业企业的行业特性、就业人数、作业场所安全环境、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等信息开展调查分析,进行危险识别,全面系统地开展企业风险评估。 (6)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

加快矿山和非矿山实验室、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的建设,推进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检测实验室、烟花爆竹安全检测实验室、矿山机电设备节能研究实验室的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7)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加强采空区、尾矿库、危桥险路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对处于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对不达标小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关闭重组,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力度。

(8)安全生产文化创新工程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活动,推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发挥好《中国安全生产报》和《陕西安全》在全省的宣传作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工程

以防治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综合治理粉尘危害。对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的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10)安全社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工程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宗旨,以和谐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开展安全示范城市、示范社区、示范企业活动,完善企业和社区安全管理网络,推进企业和社区安全综合治理,强化企业和社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2、重点项目

按照区分政府与企业事权关系原则,通过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政府安全监管履职能力,通过政府引导,带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拟建设实施五大类三十项重点工程项目,其中第一、二、三、四类以政府投入为主,第五类以企业投入为主。项目总投资150亿元,政府投资87亿元,企业投资63亿元。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共4项,总投资10亿元)。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

建设内容为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整体规划,结合全省实际,县级以上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要配齐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用房和装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建设单位为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

项目总投资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投入1.5亿元,省级财政投入3.5亿元,市级财政投入2亿元,县级财政投入1亿元。

项目规划在2015年前分期逐级建成。

(2)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

建设内容为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金安工程”项目建设,完善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二期工程建设,开发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应用系统。

建设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吸引社会资金2000万元。

项目规划拟在2013年前完善一期工程,2015年建成二期工程。

(3)西北安全工程技术大学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为依托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整合人力资源,创建西北安全工程技术大学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人才培训基地,扩大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化工、火工(烟花爆竹)、水工(尾矿库)、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和安全生产监管人才。建设单位为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000万元。

项目规划拟在2015年建成。

(4)安全生产新闻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为依托《中国安全生产报》陕西记者站,成立和建设陕西省安全生产新闻中心,完善全省安全生产新闻宣传、采编、出版系统;创办《陕西安全》杂志社,把《陕西安全》杂志办成省级重点期刊。

建设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和《中国安全生产报》陕西记者站。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000万元。

项目规划拟在2015年建成。

二是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共5项,总投资3.6亿元)

(1)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基地工程。

建设内容为依托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建设陕西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基地。建设安全生产支撑综合性保障大楼,建设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检测实验室、烟花爆竹安全检测实验室、矿山机电设备节能研究实验室,提高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建设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和省安科中心。

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2亿元。

项目规划拟在2015年建成。

(2)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预警系统工程。

建设内容为建设1个省级、11个市级、113个县(县级市、区)(含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曲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级重大危险源远程视频监控预警系统。各系统包括普查建档、自动辨识、分级管理、监测预警、远程监控、GIS地理信息、危化品数据库及应急预案数据库等子系统。

建设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11个设区市安全监管局、113个县(县级市、区)(含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曲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安全监管局、1000家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

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其中省级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预警系统800万元,11个设区市级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预警系统1000万元,113个县级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预警系统6200万元,1000家企业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预警系统5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3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投入5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投入3200万元,企业自筹5000万元。

项目规划在2015年底前建成。

(3)省安全生产事故鉴定中心。

建设内容为建设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鉴定中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所需的相关技术鉴定和技术分析工作。创建生产安全事故技术鉴定实验室,提供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相关技术鉴定和技术分析报告。

建设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和省安科中心。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投入2000万元。

项目规划在2014年底前建成。

(4)省安全生产物联网应用技术研究中心。

建设内容为依托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和科研院所,建设安全生产物联网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开发、实验、测试平台体系和工程化共性技术体系。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建立起企业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综合传感信息监控系统,充分实现安全生产的智能化监管。重点开展“智能道路交通安全”、“智能矿山安全”和“职业危害预测预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建设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和省安科中心。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投入2000万元。

项目规划在2014年底前建成。

(5)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中心。

建设内容为依托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和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设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开展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灾难预防、处置的研究攻关。建设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和省安科中心。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投入2000万元。

项目规划在2015年底前建成。

三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共5项,总投资3.9亿元)

(1)省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培训演练基地。

建设内容为在西安市建设多灾种、多场景、多用途的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培训演练基地,规划占地约100亩,建设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火灾、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事故培训教室、演练场地和学员宿舍,配备专业训练设施和器材。

建设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西安市安全监管局。

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由省级财政资金投入7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投入5000万元。

项目规划在2015年底前建成。

(2)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工程。

建设内容为依托有关大中型企业,分区域建设5个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事故抢险救援物资、器材和特殊装备。

建设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5个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和企业。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由省级财政投入15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000万元。

项目规划在2015年底前建成。

(3)省级公路应急指挥平台

建设内容为依托省高速公路监控指挥调度中心,设立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建立省级应急信息平台,实现与交通部应急系统、省政府应急系统、省级各有关部门应急系统和各市区交通应急系统的互联互通。

建设单位为陕西省公路局、陕西省交通厅信息中心和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全部自筹。

项目规划在2015年底前建成。

(4)省级水上搜救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为组建陕西省水上搜救中心,建立安康市水上搜救中心和汉江流域4个搜救站,确保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并以水上搜救中心为基地,完善汉江水运通道、重点旅游库区、湖区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和设备配置,逐步建立专业水上搜救队伍。同时,为水上救援中心配备海事巡查救助艇、救生衣、救生圈、橄榄枪、潜水设备、潜水装备、高压充气机、高压空气瓶、声纳探测设备和GPS定位设备等专业救援装备和设备。

建设单位为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

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其中争取交通运输部投资8000万元,自筹资金8000万元。

项目规划在2015年底前建成。

(5)省级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仓库

建设内容为建立省级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储备处置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所需应急物资和应急设备装备器材。建设单位为省公路局和有关高速公路管理单位。

项目总投资4820万元,其中争取交通运输部投资3374万元,自筹资金1446万元。

项目规划在2015年底前建成。

四是公共安全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共5项,总投资69.5亿元)

(1)事故多发路段治理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为全面消除国省干线公路上的四、五类危桥,对设计荷载在汽-20(公路-Ⅱ级)以下的桥梁及部分宽路窄桥进行升等改造,重点对未实施过安保工程的危险路段、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治理,完成国省干线所有公路危险路段改造,完善配套安全设施,计划治理路段4434处,总里程为899.182公里,整治桥梁约700座。改造危桥51689延米,重点改造县乡道上的危桥,逐步消除桥梁安全隐患。

项目实施单位为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总投资20亿元,省级财政投入。

项目规划到2015年前分年度逐步实施。

(2)采空区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为在榆神府矿区浅埋深煤层大采高开采中开展充填开采试验;对陕北、关中矿区已形成的采空区进行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单位为省煤矿安监局、有关市政府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

项目总投资3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0亿元,市级财政投入15亿元,企业自筹8亿元。

项目规划到2015年前分年度分重点地区逐步实施。

(3)公共场所消防器材装备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为用三年时间,为全省已建成的公安现役消防队站和41个新建成的消防队站配备新型消防车297台,配备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2类43种,抢险救援器材9类101种,处置自然灾害及反恐处突装备器材5类72种,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器材(灭火、抢险救援、化学救援)3类108种共59455套(件)。

项目实施单位为省公安厅消防总队。

项目总投资5.8亿元,省级财政投入。

项目规划在2013年前完成。

(4)省(市)级高速交通警察队伍营房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省级及11个市(区)高交支队营房,改善高速交通警察办公设施条件。

项目实施单位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项目总投资5.8亿元,省级财政投入。

项目规划在2014年前完成。

(5)省(市)级安全示范城市(社区、企业)建设。

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创建安全示范典型的基础上,2015年底创建4个安全示范城市,10个安全示范社区、100个安全示范企业。

项目实施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和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项目总投资5.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2亿元,市级财政投入3亿元,企业自筹9000万元。

项目规划在2015年前分年度分级逐步实施。

五是引导企业安全改造的重点工程项目(共11项,总投资63亿元)。

(1)煤矿井下人员紧急避险系统救生舱。建设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六大系统,在全省所有煤矿安装井下人员紧急避险系统救生舱装置。投资30亿元。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建设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六大系统,提升井下人员的避险能力。投资20亿元。

(3)尾矿库运行实时监控项目。建设全省尾矿库监控平台、信号传输系统、监控室等实时监控项目,三等以上尾矿库建立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依托陕西理工大学水利工程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完成100 人涉及尾矿库的6市23个县(区)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专业性、系统性培训工程。投资3000万元。

(4)尾砂综合利用项目。建立全省尾砂综合利用的产业保障、技术支撑、政策激励、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尾砂综合利用。建设尾砂作为水泥辅料直接利用项目。投资3000万元。

(5)天然气管道改线项目。完成对靖西天然气管道西安泾河工业园区占压隐患治理工程。对靖西一线4.2公里、靖西二线0.51公里进行改线。投资5000万元。

(6)液化气天然气储备库建设。完善大中城市布局,发展县级布局,建设LNG(液化天然气)储备库。在西安建设一座4万吨级的LNG储备库,在咸阳、宝鸡、榆林三市各建设一座2万吨级LNG储备库。投资4亿元。

(7)化工企业隐患治理搬迁项目。对兴化集团碱厂北侧非法建设商住楼重大隐患治理、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大隐患治理、陕西方圆集团府谷化肥分公司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整体搬迁。投资4亿元。

(8)危险化学品企业创新技术项目。在大型加气站逐步淘汰离心式高速液压机,推广使用往复式低速分压压液机,加大加气站远程监控建设,实现加气站远程自动报警监控系统。对已确定的36家60-70年代建成投产的老化工企业进行自动化改造。投资2.2亿元。

(9)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项目。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通过组团兼并、改造提升,对全省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由现有的266家减少整合到200家以内。投资1.1亿元。

(10)烟花爆竹机械化研制开发。以研制烟花爆竹自动化生产机械为目的,重点研制烟花爆竹关键工序自动化机械,使裸露药物的关键工序实现机械自动化作业,研发烟花爆竹用引火线和发射药等安全药物,解决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的本质安全问题。投资3000万元。

(11)运输车辆移动目标服务系统。将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系统扩展到全部客运车辆和水上交通安全领域,建设GPS系统的客车移动目标服务系统,加强对危险品、客运车辆、重要航道、各类船舶和重点港口(渡口、码头)的动态监控,加快GPS平台建设及设备更新,实现全省GPS一、二、三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投资3000万元。

三、“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长期资金投入,强化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一)保障措施

1、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规划

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同步发展,把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重要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综合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各类财政投资计划,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实现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与新技术推广相结合。针对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对策,提出措施,实现长治久安。

(2)加快推进经济方式的转变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要继续深化煤矿关闭整顿和矿产资源整合,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整合工作力度,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全面实现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加快建设农村客运网络,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公共交通;加快高速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不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加快化工园区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现有化工企业有计划地迁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加大烟花爆竹企业提升改造力度,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工厂化、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标准化建设。

(3)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

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推动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立公告栏,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把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作为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执行力度,确保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让劳动者在工作中享有安全权、健康权,让广大劳动群众真正实现体面劳动。

2、严格目标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严格组织实施。要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业绩、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业绩、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加强县乡两级政府安全责任落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以及相关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指标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市(区)和部门予以表彰或奖励。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建立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落实到位。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员、全过程实施。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3、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加大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安全生产的支持,同时省级财政应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监管监察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共安全设施的完善、重大危险源的治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先进应用技术示范与推广等,确保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2)依法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

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和缴纳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事故的抢险救灾能力。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服务安全生产的新机制,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

(3)积极吸纳民间资本投入安全生产

积极拓宽安全生产融资渠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优惠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和企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大力优化投资环境,用足用活现有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及金融资本的投入。

4、强化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1)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加强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加大对企业的现场安全监管和督查检查。要把监管力量延伸到乡镇、社区,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工作。

(2)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和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产业政策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核准和行政许可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采矿权设立、建设项目立项前,矿山建设项目应通过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通过安全设立审查。完善中介机构的准入制度,推进中介机构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严格工程项目安全审批和安全评价制度,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破坏矿产资源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从事客运等违法行为。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对取缔关闭后又擅自生产、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停产整顿期间又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依法处理。

5、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要对安全生产科技经费给予支持,将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工艺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纳入地方相关科技计划。充分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社会化,依靠市场机制配置安全生产资源,大力发挥安全技术培训、检测、检验、评价、评估、认证、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服务。

(2)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科学技术人才培养

加强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机制,注重科技人员的培养和知识更新,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支持和鼓励相关专业人才定向招生和培养。强化矿山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职业教育。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短缺问题,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人才和技术服务保障。

(3)落实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

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标准和新装备、新工艺及新产品,通过提升改造,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取缔淘汰产能低、规模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对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促进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6、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1)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和舆论监督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社会性、群众性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主动意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在社区、学校、工业园区等地定期举行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形成舆论和公众监督机制。

(2)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遵章守法的管理理念、安全操作的工作理念,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职工教育总体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时间。有条件的企业,要保证职工培训教育的设备、设施和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3)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安全生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生产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工作交流。积极参与区域性安全生产科研合作项目。努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成果,充分利用国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资源,加快对安全生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二)“十二五”规划实施与考核

1、“十二五”规划的实施

(1)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

(2)规划提出的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标准化达标等主要任务,是企业应尽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依靠企业组织实施。

(3)规划提出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

(4)规划确定的监管监察执法、技术支撑、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5)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税政策。工业与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2、“十二五”规划的考核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

(2)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属于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到各地区有关部门,确保完成。

(3)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和监测,每年度公布一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5)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表1 2006-2010年陕西省安全生产绝对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表2 2006-2010年陕西省安全生产相对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表3 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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