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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0 18:00 来源:陕安监发〔2012〕5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和陕政发〔2010〕39号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全面启动“131久安工程”,建立“1个体系”,即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抓好“3大建设”,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文化建设;实现“1个目标”,即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控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

1.认真做好《陕西省安全生产过程管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立法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评查工作;研究制定我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办法、分级评定标准和企业隐患自查标准。继续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大《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十必须十禁止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安全生产通报制度》、《陕西省安全生产警示预报制度》等措施和制度的落实力度。

2.抓好安全生产“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度,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着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建立完善以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奖惩体系、责任追究体系、监管体系、保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控制考核体系,以目标责任强制、约束、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调动政府、部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推动安全责任的落实。

4.完善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水平。

三、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5.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提高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强化行政许可责任,防止和减少行政许可超时、违规等现象发生;加强对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管理,实行严格的资质认证制度,确保其评价、检测结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6. 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未按期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以安全标准化建设,逐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切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7.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启动陕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强化企业自查自报、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继续开展百项隐患专人专事专项治理行动,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时动态全程监控。

8. 加强职业卫生支撑体系建设。调整完善我省职业卫生技术评审专家队伍,适时出台《陕西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继续做好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做好我省安全社区创建申报和创建工作。

四、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9.强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重点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以及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县乡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任。

10.煤矿要把瓦斯治理作为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三停、八关、一整顿”的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巩固全省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的安全管理,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和小煤矿机械化改造。

11.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力推动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六必须、六禁止”规定;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12.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关键设备、重点部位及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和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开展安全整治。深入开展烟花爆竹 “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有药工序机械化改造,全面启动烟花爆竹企业第二轮提升改造工作。

13.继续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措施,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山区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危桥险路治理力度。建设等部门要抓好以预防工地脚手架垮塌、起重机械倒塌、建筑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防、商务、工商等部门要抓好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等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做好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工作。

14.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金矿开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力度。

五、着力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5.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能力建设、物资储备和救援队伍建设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协调做好渭南、延安两市应急指挥中心的组建工作,选择部分市(区)、行业和高危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工作。

16.继续做好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不断推进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瓦斯检查员、驻矿(厂)安全监督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六、着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17.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加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开展煤层气抽取利用、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煤矿奥灰水预防和治理、尾砂综合利用、危险化学品阻隔防爆技术和橇装式加油装置、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加快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鉴定、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危险化学品检测、烟花爆竹安全检测、矿山机电设备节能研究等实验室的建设,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服务。

18.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机制。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监管监察装备和条件;加强与高校、中等学校、职业学校之间的横向联合,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强化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培训,重点开展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继续强化农民工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七、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

19.以安全文艺创作、安全生产文化示范企业和示范社区建设等为载体,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依靠主流媒体,营造正面舆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20.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从思想、作风和工作上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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