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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12030603241 发文字号 陕安监发〔2012〕32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发〔2012〕32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监管。要加强载人提升设施设备的管理。强化检测检验,严格安全运行,落实一次乘员不超过9人等相关规定,防止发生罐笼坠井事故发生。要加强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采掘工作面、独头巷道和采空区是中毒窒息事故易发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采掘工作面爆破后,要进行充分通风,确保风质、风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人员进入掘进工作面、采场进行作业时,应携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一旦报警立即撤离。独头工作面作业时,局部通风机应连续运转。暂时或永久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的采场、独头上山、天井及独头巷道应及时用封闭,并设置警示标志。采场回采完毕后,要将所有与采空区相通、影响通风的巷道密封。防止人员进入。

二、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编制排放作业计划,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浸润线高度、坝体外坡比等超过安全标准的安全隐患。停产整改排洪和排渗设施未达要求的安全隐患。对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

三、切实加强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取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扩容爆破、掏底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方式。对年采剥量50万吨以下小采石场,其穿孔、爆破、排险、铲装工艺每个环节作业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不得同时作业。严格小采石场的安全准入,其开采设计一律由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矿山开采设计方案。相邻露天矿山开采范围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米。露天开采应采用机械铲装、严禁二次爆破和人工装运矿石。

四、严格落实采掘施工队安全管理责任。矿山企业必须强化对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安全准入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目标任务、业绩考核和奖惩办法,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严禁将矿山采掘施工工程承包、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掘施工单位。

五、切实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管理。要强化对熔融金属作业的安全管理,对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煤气、氧气等气体以及冶炼、连铸、浇铸吊运高温金属液体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要进行重点检查,落实防掉落、防倾覆、防泄漏措施,杜绝带病运行,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销号制度,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六、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管理。要认真落实钻井、完井、试油(气)和修井等作业过程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措施,油气处理、输送等过程防火、防爆措施,强化人员井控培训,加强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承包商准入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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