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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3 16:31 来源:陕安监发〔2012〕35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以“一案三制”建设为重点,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信息报送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和处置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工作目标

实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事故灾难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工作、积极防范、科学处置转变。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1、继续完成市和应急救援任务重、重大危险源较多的重点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其他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在中省企业、中型以上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企业设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做好专职应急管理人员的建设工作。

3、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完善各级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健全以安委办、安全监管局为综合协调机构,行业部门及企业负责牵头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机构,使事故救援向有秩序、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发展、规范。

4、健全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应急联动效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强与气象、地震、国土、水利、旅游、环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预警、预报和联合应对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故、事件的能力。

(二)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5、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完成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率达到100%。指导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备案,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预案的衔接。

6、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陕安委会发〔2010〕9号),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继续做好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评审、论证和备案等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应急预案作为企业准入的必要条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重点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认真组织好今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及时总结演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完善预案。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众的防灾避险知识,避免因无序盲目施救扩大事故损失。

(三)继续推进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7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8、加快省、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成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应急办实现互连互通。加快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步伐。

9、加快省级7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确保人员、经费、装备落实到位,强化技能战术和作风训练,全力打造一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国内靠前的专业救援队伍。各设区安全监管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精神,依托当地大中型企业,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地方专业救援队伍的建设,指导、督促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救援队伍。按规定不需建立或不具备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条件的企业,必须与当地具备相应能力的相关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10、推进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管理。各市、县要督促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结合自身条件和担负的任务编制训练大纲,制订年度技能、体能训练计划,加大日常训练力度。积极推动救援队伍对服务企业开展预防性检查,在加强主动预防的同时,熟悉服务区域的生产环境、救援资源,为突发事故情况下的救援打下坚实基础。10月份,拟在全省范围内抽查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技能训练情况,并以此为示范,带动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水平,提高应急救援技能和救援效果。

(四)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11、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体系。依托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系统,完成对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的改造升级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确认、登记建档工作。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市县建成本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远程实时监控系统。

12、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安全监管局《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紧急险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陕安监管发〔2010〕186号)要求,认真做好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紧急险情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事故信息报送机制,落实机构和人员,建立信息报送责任制,灵活报告方式,确保信息报送第一时间、主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同时,加强对媒体披露信息的核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及群众举报信息,一经发现,要及时组织人员核查,防止人为造成迟报、瞒报事故信息问题发生。

1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监督指导企业强化对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应急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应急知识和应急处置、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中介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按照安全文化“四进五有”的要求,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的能力。

14、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专项经费和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府的支持,督促指导各地和中、省企业加大应急投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省、市确定的7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各市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配备机动性强、大型专业的救援设备和装备,提高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安全保障和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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