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发布时间:2012-03-27 17:04
来源:危化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有关规定,经考评,核准神木县镍界制氧厂等28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第三十批)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