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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1-3月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2012040603307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发〔2012〕10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委办发〔2012〕10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1-3月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

2012年1-3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较大事故起数与往期持平、死亡人数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指标目标进度以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并趋于好转。

一、全省安全生产情况

2012年1-3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706起,同比下降19.30%;死亡316人,同比下降26.34%;较大事故7起,同比持平;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行业情况是:

(一)工矿商贸:工矿商贸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22人,同比分别下降60.00%和58.49%。其中:

1、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60.00%和10.00%;

2、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下降40.00%和20.00%;

3、建筑施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70.00%和75.00%;

4、危险化学品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烟花爆竹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75.00%和85.71%;

6、工商贸其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下降54.55%和50.00%。

(二)火灾(消防):共发生火灾事故1139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31.21%和75.00%。

(三)道路交通: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33起,死亡280人。事故数量同比上升2.6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00%。

(四)铁路交通:共发生铁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下降26.09%和21.43%。

(五)农业机械: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同比上升50.00%,未发生人员伤亡。

(六)水上交通:未发生水上交通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设区市安全生产情况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均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目标进度以内。其中:

西安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91起,死亡112人,占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19.79%;

宝鸡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74起,死亡33人,占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17.55%;

咸阳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6起,死亡15人,占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10.42%;

铜川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4起,死亡3人,占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4.29%;

渭南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91起,死亡41人,占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17.01%;

延安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8起,死亡26人,占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12.81%;

榆林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16起,死亡32人,占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12.80%;

汉中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15起,死亡17人,占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9.04%;

安康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5起,死亡16人,占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14.41%;

商洛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9起,死亡8人,占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5.97%;

杨凌示范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起,无人员死亡。

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7起, 其中西安市4起,咸阳市2起,榆林市1起。

三、设区市安全生产情况排名和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评价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陕政办发〔2011〕101号)精神,对各设区市和六大行业1-3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名和评价,结果如下:

(一)设区市安全生产情况排名

根据1-3月事故实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比例情况,排名第一名杨凌示范区(0%),第二名铜川市(4.29%);第三名商洛市(5.97%);第四名汉中市(9.04%);第五名咸阳市(10.42%);第六名榆林市(12.8%);第七名延安市(12.81%);第八名安康市(14.41%);第九名渭南市(17.01%);第十名宝鸡市(17.55%);第十一名西安市(19.79%)。

(二)六大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评价

六大行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均在控制进度内运行,1-3月评价结果是:道路交通,良好;煤矿,良好;金属与非金属矿,良好;危险化学品,良好;建筑施工,良好。消防(火灾),良好。

四、下一阶段工作

今年1-3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均在控制指标进度内平稳运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局良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种监管制度和工作措施。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陆续出台了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和监管措施,各地和各部门务必保持工作责任心,重点抓好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广泛宣传和深入落实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隐患治理活动。各地和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针对隐患,坚持专人专事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和治理力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是集中开展新一轮“打非治违”活动。加强宣传工作,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开展新一轮“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的窝点、坑口,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查处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做好季节性事故防范工作。针对二季度特点,提前做好各种预防措施,防范由于高温、暴雨等特殊温度和气候环境下的危险化学品和道路交通事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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