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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2012040603329 发文字号 陕安委发〔2012〕7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委发〔2012〕7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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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4月17日国务院和省政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省政府同意,从2012年5月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检查督查活动

一季度,虽然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事故仍然多发,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冶金、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还大量存在,一些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引发重特大事故的诱因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随着夏季和汛期的来临,雷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不断增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于5月份召开,这是全省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敏感时期。对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生产领域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不断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引向深入,从而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积极推进检查督查工作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主要检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和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安排部署,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隐患专人专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陕安委发〔2012〕4号)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加强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等工作情况。

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并于5月上旬报省安委会备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主要任务、落实检查责任,积极推进大检查活动全面开展,确保检查督查不流于形式。

三、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不断把检查督查引向深入

此次大检查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市(区)安委会组织全面检查,省级行业部门重点督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企业要广泛发动员工,建立健全班组自查、车间互查、领导专家带队检查等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建立评估分析制度,严格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重大危险源和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落实专人监管监控监测,严防事故发生。

各市(区)安委会要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安委会组织协调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要加强联合检查督查;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反复检查督查;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要跟踪检查督查。要采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等多种方式,确保检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盲区和死角。

省级行业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突出关键部门、要害场所、重点地区,有针对性的开展督查工作。省煤管局和陕西煤监局负责组织检查煤矿安全;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检查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安全;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检查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检查营运车辆、车站、道路建设和水上交通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省质监局负责组织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省旅游局负责组织检查旅游行业安全,其它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的实际开展检查督查活动。

四、强化措施,严格责任,确保检查督查取得实效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围绕检查督查工作,制定过硬的工作措施和严格的工作责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确保检查督查取得实效。

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区)政府和各省级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管领导要担负起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

二是要突出重点,全面检查。检查中既要突出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严重的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又要兼顾安全生产领域的方方面面;既要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又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检查,确保检查督查的严肃性和全面性。

三是要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特别是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政府分级督办和治理销号制度;对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决打击取缔;对查出的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认真落实限期整改规定,整改后仍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于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 “打非治违”不力,敷衍了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拒不执行,造成事故的,要从重处罚和严格问责。

四是要广泛动员,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是要严格值守,强化应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等现象。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做到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2012年5月底之前上报省安委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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