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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05 10:52 来源:陕安监〔2013〕12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4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项措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主要目标是:全面有效地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安全生产绝对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不出特别重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点抓好“八强化、八促进”:

     一、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一)制定和完善法规制度。积极做好《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加快《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立法工作进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社区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分级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防止安全监管出现“盲区”和“死角”。

   (三)狠抓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套紧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责任。坚持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事故要从重处理企业责任人。

    二、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制定“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措施和程序,不断推动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进一步规范检查督查工作。针对季节特点、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把专项检查、日常巡查、重点抽查和综合督查纳入执法检查中,形成科学、务实、严谨的执法检查办法。

   (六)持续抓好挂牌督办。围绕“打非治违”、重大隐患治理难点,继续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分级挂牌督办专项治理制度,按照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强化联合执法、综合治理。

   (七)建立高危行业企业重大隐患专家“会诊”制度。编制隐患检查工作手册,尽快出台重大隐患和事故瞒报举报奖励办法,发挥社会和公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参与作用。

    三、强化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促进瓦斯治理和整合关闭

    (八)继续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年底前完成31处小煤矿关闭任务,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监管方式转变。

    (九)狠抓煤矿安全制度落实。认真贯彻安监总局关于煤矿安全的八项规定和省政府的十必须十禁止规定。重点抓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彬长和麟北新投产矿井的瓦斯监控防治工作;抓好防水、防火、防大面积冒顶等管理措施的落实。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大煤矿托管周边小煤矿等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

    (十)强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年底完成329座矿山关闭任务。同时,突出抓好地下矿井通风系统等安全管理,加大尾矿库监管监测力度,严防尾矿库带病运行。

    四、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十一)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协调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继续开展“两客一危”、危桥险路专项治理,推广“武功经验”,落实新交通法,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十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调配合建设等相关部门,规范工程承包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活动行为,积极预防施工坍塌等事故。

    (十三)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协调配合消防等相关部门,抓好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增强防范能力,减少火灾事故。

    (十四)严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强13个化工园区和集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年内对生产时间在5年以上的危化生产企业,一律进行专家安全“会诊”,做出安全评估。进一步加快烟花爆竹企业的机械化改造,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触犯刑律的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有序开展。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职业危害的检测、检验和预防,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五、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促进安全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安监部门标准化建设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达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十七)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规模以上企业年底前实现100%达标。冶金、机械等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全面达标,其它企业40%以上实现达标要求;轻工、纺织、烟草等工贸行业已颁发标准的力争实现达标20%。

    (十八)加快推进企业精细化管理。大力推广黄陵一号矿和王村煤矿精细化管理经验,加强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和风险监控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要在已实现二级达标的中省属骨干企业中,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六、强化安全宣传和文化建设,促进全民安全素质不断增强

   (十九)抓好安全宣传。以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以安全宣传进村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为重点,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积极运用网络、微博等媒体,突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以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十)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在全省开展好“安全进社区、平安送万家”活动。进一步抓好关中、陕北、陕南安全示范县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建设、评审和考评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安全城市、安全乡镇建设。

    七、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促进预警预测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

    (二十一)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各市(区)和部分重点县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一案三制”建设为重点,完善体制,建立机制,理顺关系,做到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二十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完成各级政府和部门及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对12家中省企业应急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完成30家中省企业应急预案审查备案。由省市及企业联合举行一次危化品应急救援演练。

   (二十三)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经费、装备投入。做好各市及重点县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完成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改版升级工作,对20家中省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审查备案。

   (二十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地方政府、重点企业和消防部队,建立区域性专兼职救援队伍。完成省级7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二期建设任务,切实做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综合救援”。

   (二十五)严格落实警示通报制度。落实重大险情事故信息报送规定以及较大以上事故月通报和警示通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常识分层次、分行业、多渠道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公民预防处置、自救、互救、避灾能力。

    八、强化基层责任、基础建设和基本素质,促进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二十六)规范“三基”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基层责任落实、基础能力建设、基本素质提升为重点和主基调的“三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十七)严格落实基层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道工序、每位员工。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事故责任处理力度。

    (二十八)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以县、乡两级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安监系统在机构、编制、人员待遇、经费、装备设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立足企业,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等规章制度,加大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推广,把岗位、专业和企业达标作为企业基础建设的首要任务,引导企业大力开展精细化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十九)狠抓基本素质提升。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突出专业特点和岗位特征,着力提高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等方面的能力。动员各种培训力量,有重点地优先培训重要岗位的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好岗位练兵。

   (三十)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严守思想防线、严明纪律要求、严格公正执法、严查违纪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查处、中介机构监管、安全培训等全过程的纪律监督,在省局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求真务实,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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