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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意见(代拟稿)的函

发布时间:2014-01-07 16:12 来源:陕安委办函〔2014〕3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精细化、规范化,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监管新格局,我们起草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请从省安监局网站下载),请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并广泛征求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各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意见建议,于2014年1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及其电子版一并反馈至省安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蔺鹏   029-87293426

    电子邮箱:ajjzhc12@126.com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积极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精细化、规范化,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监管新格局,不断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网络化、企业管理精细化、行业直管专业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主要方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底线”思维,按照“科学、严谨、高效、求实”的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推进政府监管网格化,由各级政府对全省实体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建立属地分类分级监管台账,把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进企业管理精细化,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根本,严格安全评估,强化过程控制,规范安全行为,形成“精、细、严、实”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推进行业直管专业化,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优势,着力加强行业监管队伍、专家队伍、救援队伍和科技保障能力建设,形成行业直管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

   (三)主要方法。一是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统筹兼顾、科学实施、整体建设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三化”建设。二是分级负责、分类监管。要严格落实属地、分类、分级负责的要求,按照企业的性质、属性、类别和危险等级、管理程度,建立完善企业台账,划分监管责任,实施差异化监管,确保监管责任定格定位、企业管理严格精细、行业管理规范专业。三是注重结合、有序推进。要坚持把“三化”建设作为实施“131久安工程”的具体举措、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作为“三基”工作的延伸、拓展和提升,做到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推动“三化”建设有序和深入开展。四是解决问题,务求实效。要以解决安全监管责任不实、主体责任不严、安全管理不细和“打非治违”不力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着力点,以“三化”建设为有效抓手,切实从本质上增强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政府监管网格化

   (一)加强政府对监管网格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属地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负主要责任。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政府监管网格化的总体框架、基本布局、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要强化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形成网格化建设的整体效应。要坚持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不留盲区、注重实效的要求,形成安全监管条块清晰、责任明确的政府监管网格。

   (二)建立完善实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称企业)台账。要按照“属地、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明晰台账。要依据企业归属权限、行业分类和危险等级,建立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四级企业明晰台账,台账要统计到子公司、分公司及生产经营站(点、场),根据每年的变动情况,于莅年一季度进行补充完善。台账要对企业名称、性质、行业、地址等统计内容和要素做到详实、齐全、准确,尤其是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统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的归属,逐级建立健全统计台账。通过建立台账,切实做到企业归属清、数量清、性质清、类别清、产能清、地点清和责任清。

   (三)建立健全“四级”安全监管网格。原则上按行政区域划分为“四级”,并依据企业明晰台账,将所有企业划分到“四级”网格内,形成政府网格化监管:省级为一级网格,针对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建立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网格;市(区)为二级网格,主要是针对市属企业以及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直到其生产经营站(点、场),建立纵向和横向监管网格;县(市、区)为三级网格,针对县域内企业,建立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重点突出的区域性监管网格;乡镇(街办、开发区)为四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监管网格。经济发达、企业数量多、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市(区)、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四级网格体系基础上增加社区、村组为区域的监管网格,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四)加强网格化监管责任的落实。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明确网格化监管的责任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制度,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承担网格内企业的监管责任,决不能随意下推责任。特别是要依据网格内高危行业、油气管网和消防等安全重点单位情况,加强对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明确行业监管牵头部门和监管主体,并结合实际,加强监管力量,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五)建立并严格执行“四查”制度。按照网格监管的主要任务和区域,建立并严格落实“四查”制度。省级要重点开展季督查、市(区)级主要开展月检查、县(市、区)级主要开展周排查、乡镇(街办)主要开展日巡查。各级政府要强化检查措施,把“四不两直”的暗查暗访作为重要的检查手段,建立制度、严格责任、狠抓落实。要把打击非法违法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跟踪督办、治理销号”的制度,将打击非法违法和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政府监管网格化的重要任务,切实消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推进企业管理精细化

   (一)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责任。企业是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主体,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推进精细化管理的意见》中明确的任务、目标、原则以及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在企业广泛深入开展。企业要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强制性;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安全例会制度;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要强化企业领导和管理干部带班、巡检与走动式管理,形成完整、科学、严谨和有效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机制。

   (二)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各行业领域企业要以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为基准,紧紧围绕生产流程、危险工序、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等,制定现场管理手册,建立科学、精细、严谨的管理制度,实施全员额、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的精细化管理。要加强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将“精细化”渗透到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艺节点,确保“人、机、物、环、法”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做到控制安全风险,规范人员行为、防范设备故障、消除系统缺陷、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三)加强工艺流程精细化管理。要细分生产和业务流程,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特点和规律的工艺流程。要始终抓住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和关键场所,进一步梳理、细化、再造生产和业务流程,明确管理层级之间、前后工序之间的界面与权限,处理好各生产环节、各业务对接之间的相互衔接,保证生产过程、业务往来过程安全、稳定、有效运转。企业每年要对生产流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认,及时更新安全生产信息、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的变化。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生产和业务流程。要定期开展生产、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培训考核,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和运用。

   (四)加强岗位操作精细化管理。企业结合安全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工艺流程和设备运行情况,设置工作岗位,避免安全职能交叉重叠或无人负责,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定制度、定标准,不断对岗位操作进行量化细化;对特殊工种或危险操作岗位,要建立严谨、科学、细致、精准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规则。

   (五)加强装备运行精细化管理。企业要对所有设备设施建立管理台账、技术档案和备品配件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特种设备装备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并及时编制设备设施操作和维护规程,按规定进行审核修订。要以落实设备设施“零缺陷”和“零故障”为目标,加强维护保养和险情实时监测预警等全过程的精细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水平。要主动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设备运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推进行业直管专业化

   (一)落实专业化监管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行业总体规划布局,与行业主要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加大行业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权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对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制度、企业分布底数、安全特点规律、监管薄弱环节、有效应对措施等比较熟悉的行业管理优势,拓展行业管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夯实行业专业化监管责任,对本行业实施专业化的安全决策、安全指导、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安全救援等,为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专业化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和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调整与现行规定不符的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协调约束作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提供安全生产科技、信息及安全评价、咨询等社会服务。同时,结合行业管理实际,依托行业龙头企业,不断探索优化行业生产方式、管理模式。在高危行业领域的危险作业环节,积极探索并逐步实现由专业队伍提供社会化服务,如煤矿、非煤矿山专业化钻采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业化运输等,使高危行业中危险环节作业分工更加细致、更加专业。

   (三)建设专业化监管队伍。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并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有效解决机构编制及工作经费。要加强行业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建立完善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依法监督的行政管理水平。要利用政策性引导,不断提升行业人才竞争优势,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全面提升行业直管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专业化安全监管。要坚持高标准,不断提高行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在招商引资、上项目时严把安全生产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严防降低门槛、标准,导致“先天不足”、隐患重重,变引资成引灾。要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中,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管理并重,对行业内的违规企业,尤其对恶意肆行、累犯故犯的必须予以铁腕打击,该关则关、该罚则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组织行业专家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寻找差距、查摆问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开展专业化应急救援。要督促本行业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相互衔接,形成联动。要依托行业大型企业和有条件的企业,加强专业救援队伍的建设。要定期组织行业应急演练,检查行业应急反应能力,评估预案演练效果。要建立行业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各级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周密部署。推进“三化”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践;是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的现实需要;是解决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下大力推动“三化”建设;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推进“三化”建设的时间表,落实建设责任、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把“三化”建设抓细抓实。各市实施方案要于2014年1月底前报省安委办。

   (二)明确任务,深入开展。各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围绕“政府监管网格化、企业管理精细化、行业直管专业”确定的建设任务,要逐级进行细化分解,逐级建立工作目标,逐级明确建设责任。一是网格化要具体到每个层级网格监管的企业数量、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主要方式方法,确保监管全覆盖。二是精细化建设要落实到每个企业,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相应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是专业化要把行业管理部门作为关键,进一步整合、优化监管资源和力量,提高专业化监管能力,积极适应转方式、调结构重要转型期和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和任务,拓展和延伸监管范围、监管对象和监管任务,确保行业直管严格高效,从而推动“三化”建设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大力推进。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对城市建成区、集中区以及公共经营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以及油气、热力和供排水等市政管网,要逐一明确监管责任。既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落实到每个街办、居民小区、物业和相关人,并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精、严、细、实”的安全管理;又要突出行业直管,落实行业责任,建立专业化监管队伍,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专业应急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注重结合,狠抓落实。各市、各部门和各单位在推进“三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把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防止片面、孤立和单一的开展工作,做到相互贯通、相互融入、相互渗透。一是要与 “131久安工程”、与“三基”工作、与安全评估工作、与企业过程控制等工作结合和统一起来,形成工作的整体性、完整性和连续性;二是要与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依托“金安工程”和各级政府网,用信息化的手段推动“三化”建设;三是要与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工作结合和统一起来,以“三化”建设,保障“打非治违”责任、任务和目标的落实;四是要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和统一起来,把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作为“三化”建设的重要任务,贯穿工作的全过程,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五是要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以及暗查暗访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和检查“三化”建设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有效开展,确保工作落实。

  (五)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加强“三化”建设,要始终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特别是要把严格执法作为务求实效的关键,贯穿到网格化监管的全过程。一是政府监管网格化的层级,要着重抓好执法责任的落实;二是针对乡镇、街办层级没有明确执法权限的状况,要研究建立委托执法和查报制度;三是要针对企业隶属关系,明确各层级在监管中的执法主体,确保安全监管能够有效的扩展到企业的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生产经营站(点、场),执法责任具体清晰;四是针对社区、居民区和村组,要建立并落实非法违法和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把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末端,形成安全监管全覆盖、隐患排查无漏洞、执法检查责任严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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