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四项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每个企业,每名干部职工的共同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洛南县安监局“四项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监管手段与企业主体责任挂钩。把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和行政处罚等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紧密挂钩,在监管监察工作中,把企业是否建立了企业效益、个人利益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促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围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三解三问三提高”活动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大力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烘托企业主体责任氛围,逐步占领企业文化“主阵地”,使企业安全文化根植于企业干部职工心中。
三是依法加大安全责任追究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抓安全与抓生产相协调、责任与权利相统一,不断完善企业自律的内在约束机制。从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尽快使企业迈入“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的良性轨道。
四是督促企业持续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六大系统”的工作强力推进,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的投入。加大了资源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步伐,加强了执行强制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制度。推进了科技进步,提升了安全技术装备,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