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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安监局“五项措施”力促烟花爆竹领域汛期安全

发布时间:2014-07-02 08:57 来源:洛南县安监局

    洛南县安监局针对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五项”安全监管措施,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一是落实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督查制度。督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 “三违”等违规违章行为,指导、督促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是切实抓好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批发企业做好储存仓库的防水防潮工作,零售业户切实抓好店内易燃物品的清理和防范工作,加强对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等装置的定期检测,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好率,确保仓储安全。

三是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结合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严厉打击私产、私储、私销烟花爆竹为重点,对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经营单位,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坚决取缔,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是建立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防机制。督促企业根据当地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和省、市安监局发布的预警信息,严防发生意外事故。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是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演练工作。针对夏季和汛期特点,督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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