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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安监局“四严格”确保烟花爆竹高温汛期安全

发布时间:2014-07-14 10:45 来源:石泉县安监局




近日,石泉县安监局下发专门文件,实行四个“严格”,全力确保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高温汛期安全。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值班巡查制度,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高温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严格安全管理。要求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夏季高温时段停产制度,自即日起至8月30日气温高于34℃时从事带药工序作业车间要全面实行停产,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和运行安全可靠。要求批发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和出入库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严禁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户批发提供产品,确保实现安全度夏度汛。

三、严格应急值守。要求各企业认真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制定和公布企业管理人员24小时带班值班名单,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灵通信息,及时将突发情况报县安监局。

四、严格复产验收。要求生产企业在停产期满前做好操作人员安全全员培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按照企业自查自评、提出书面申请、县安监局组织验收检查的方式,进行复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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