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安监局加强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4-07-23 07:55
来源:陈仓区安监局
汛期时段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高发期,为有效防范非煤矿山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陈仓区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扎实细致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真正做到“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五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二、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工作,重点抓好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各企业做好开采现场、排土场、运输道路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检查边坡角,及时处置危岩、悬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对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整治,防止事故发生。
三、立即停产,组织防汛安全检查。汛期期间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立即停产,结合汛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防汛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经检查合格接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及时上报信息。严格安监局机关和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值班带班制度。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上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