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四项”措施加强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4-07-23 16:24
来源:榆阳区安监局
近日,榆林市榆阳区针对夏季高温、潮湿、多雨、雷电天气陆续出现的实际情况,通过“四项”措施加强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认真吸取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用事故案例警示企业员工,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严防同类事故在我区发生。
二、严格落实高温高湿雷雨季节停产制度。严格按照榆区安监字〔2013〕58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温高湿雷雨季节停产制度。当直接接触烟火药的操作工序室温超过34℃、其它危险工序室温超过36℃,或者遇到雷电、暴风雨等异常天气时一律停止生产。
三、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作。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工作,加快提升改造进度,对2014年9月底前未完成改造提升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企业,限期重新改造,明确完成期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顿。
四、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工作。按照《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重点环节的动态管控,对存在的问题要全面治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全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