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安监局组织联合执法新元电厂安全隐患整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21 16:56
来源:白水县安监局
为推进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8月20日,县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元发电有限公司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安委办等部门听取了新元发电有限公司关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隐患整改进度,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新元发电有限公司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及管理台账等4条安全隐患被市政府列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限期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为彻底整改隐患,新元公司认真按照白安办发【2014】27号文件要求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同时,该公司还聘请安全中介公司进行职业卫生鉴定评价,确保作业现场职业危害达到有效防护。下一步,县安委办将继续加大力度,联合相关乡镇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督促各有关企业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着力加大对隐患治理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能力,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治过程中的问题,防止整改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县安委办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