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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安监局切实强化冬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4-11-19 12:27 来源:汉台区安监局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冬季雨雪、冰冻和雾霾等恶劣天气对矿山安全生产影响,进一步增强警惕性,严防作业现场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出现思想放松、懈怠情绪,降低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强化检查监督。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并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落实冬季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矿山企业在风雪、冰冻、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下一律实行停工停产。对不按设计、安全专篇组织生产建设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并收回相关证照,从严从重处罚。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从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是强化整改验收。对存在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的矿山企业,一律按规定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时限、方案、措施“五到位”,并上报详细整改方案。区安监局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复查验收,严把安全资料审查和生产现场检查两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做到“四个一律”: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公安、民爆等单位一律不得供应民爆器材。通过安全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在建矿山未经竣工验收领证的,一律不得生产,必须严格按照设计以及安全专篇要求,加快安全“三同时”建设,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防范安全事故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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