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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4-12-15 10:21 来源:印台区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一攻坚两排查”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在全市集中开展地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贯彻新《安全生产法》,防范重特大事故,遏制伤亡事故,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12月初开始,印台区煤炭局在全区煤矿中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排查重点按照煤矿类型分为两类,一是停产停工煤矿是否存在违法组织生产建设;是否存在边整顿边生产、只生产不整顿;待关闭矿井停产措施是否到位。二是全区11处生产和资源整合煤矿证照是否齐全,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10个方面的问题。专项行动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4月,集中半年时间,分企业自查自改、集中排查复查和强化整改督办三个阶段,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区煤炭局按照“一矿一案、一矿一策”要求,认真制定了排查、复查方案,逐矿严格、细致、全面、彻底地排查隐患,对排查情况进行了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了基础台账。并建立健全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煤矿将加重处罚,对整改期限较长的制定了跟踪监督措施,确保早日整改销号。在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区煤炭局将做好数据统计分析,总结典型经验,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最终形成总结报告。

截止目前,区煤炭局已对乔子梁煤矿、永红煤业公司、宏业公司3处煤矿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6条,并要求存在隐患的煤矿立即召开矿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负责对提出的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并将整改方案报区煤炭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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