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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安监局“六必须”、“四严禁”

发布时间:2014-12-16 16:31 来源:南郑县安监局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即将来临,为确保2014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南郑县安监局在近期展开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工作中突出 “六必须”和“四严禁”。

“六必须”:一是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二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合法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从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四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并留存2年备查;五是烟花爆竹仓库必须按规定的药量和品种储存;六是变更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期限届满等,必须重新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严禁”:一是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二县内零售经营户严禁采购和销售没有粘贴县级批发企业"安全封签"的烟花爆竹,否则,视同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三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禁违规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四是严禁转让、出租、出借、买卖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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