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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3 15:08 来源:陕安监〔2015〕33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省煤管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日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的基调是:“适应新常态,全面抓提升”。基本目标是:着力减少一般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确保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全面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目标任务。着力抓好“一巩固、六提升”。

一、进一步巩固“三基”、“三化”建设成果

(一)全面完成政府监管网格化。“三本台账”全面建成,没有入网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并落实监管责任人。省安委办每半年进行统计并予以通报。

(二)加强行业直管专业化建设。补充调整省、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完善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出台陕西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的聘任、使用及酬劳等问题明确规定。

(三)政府监管责任实现“五级五覆盖”。在省、市、县三级之后,今年延伸到乡镇(街道)和行政村两级,实现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辖区内安全隐患、事故报送等全覆盖。

(四)企业主体责任实现“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即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负责,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安全生产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专业人员。“五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切实提升依法治安能力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上半年完成《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起草工作。争取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办法》列入省法制办2015年立法计划。加快修订《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程序》、《较大以上事故和重大险情信息报告规定》,出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企业危险等级管理意见》。编制《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好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各级安监干部深入村组、社区和企业进行宣讲,不断增强全民守法意识。

(七)狠抓规章制度落实。严格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十条规定,企业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七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等规章制度,并督促企业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

(八)加强依法行政。在安监各部门全面开展执法资格培训,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等作出规范,推动三分之一以上的市、县安全执法队伍建设达标;对乡镇安监站委托执法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具体意见,实现乡镇安监站执法人员100%培训。

(九)坚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与全面加强依法治安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绝对指标考核,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方实行“一票否决”,更加重视相对指标和监管过程考核。发挥企业“黑名单”制度的作用,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建设,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安全培训基地建设,为全省安全生产提供智力支撑。

三、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十)加快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年内建成全省安监业务数据中心,做好现有应急救援、监控预警、辅助决策、行政审批等系统资源整合,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的共用系统无缝对接,确保数据交换的正常运行。

(十一)突出重点行业在线监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集团公司要建立并落实生产一线重点部位、危险工序、要害场所在线可视监控网络。

(十二)加强重大危险源评估、申报和建档。严格申报程序和监管责任,实现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率达到100%;加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持证上岗率实现100%。

(十三)协调配合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加强客运大巴、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集中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转包挂靠等行为,集中整治施工现场违规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习惯性“三违”现象。积极配合农业机械、特种设备、军工、电力等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四、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十四)煤矿安全方面。重点加大对榆林市30万吨/年,关中地区15万吨/年,汉中、商洛市9万吨/年以下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全年关闭小煤矿18处以上;深入开展瓦斯、水、冲击地压和大冒顶等重大灾害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在中、省煤矿加大推广黄陵一号矿工作面无人开采技术。

(十五)非煤矿山方面。继续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攻坚克难专项行动,完成91家小矿山关闭任务;强化部门联动,对新建地下矿山年开采规模小于5万吨、露天矿山开采规模小于10万吨的不予审批,对现已投入生产的地下矿山年开采规模小于3万吨、露天矿山小于10万吨的实施关闭整合;加大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煤气等重要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安全运行。

(十六)烟花爆竹方面。继续深入开展“三超一改”专项整治,整改提升和关闭退出相结合,年内争取关闭40家,渭南、汉中、安康、宝鸡等市要加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严防事故。

(十七)危险化学品方面。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技术会诊,推动重点园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推行工艺危险性分析;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要求,完成年度阶段目标,挂牌重大隐患整治要有明显进展,较大隐患基本完成整改。

(十八)粉尘作业等方面。深入开展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及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指导,重点抓好石棉开采与选矿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病源头防治。

(十九)标准化建设方面。大力推进以企业管理精细化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大中型达标企业升级,提高中小企业达标覆盖率;对未按期达标的企业加大检查督查频次和力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

五、切实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能力

(二十)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本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编制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根据企业规模、安全条件、管理水平、危险因素等实际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管理,2015年各市(区)力争建成信息化平台。

(二十一)狠抓打非治违。坚持暗查暗访不间断、通报约谈不间断、警示教育不间断,深入持久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查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形成强大震慑。

六、不断提升安全应急管理能力

(二十二)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大重大危险源监管力度,尤其要指导监督劳动密集型企业搞好应急演练,提高职工自救逃生能力。

(二十三)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处置责任。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政府分级指导和总结评估制度。对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死亡5人以上的,由省级挂牌督办,对个别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不断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能力

(二十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安监系统自身建设,在安监各部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二十五)强化法治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强安监干部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培养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使执法有据、有理、有规。

(二十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严明纪律、严守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全监管《十条纪律》、《“六个零”规定》,在工作中敢作敢为,敢于担当,无怨无悔地做好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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