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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发布时间:2015-03-16 15:37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省安委办《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2〕9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安监〔2013〕58号)有关规定,经评审单位考评、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审核,核准西安德森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彩虹荧光材料有限公司、陕西汽车集团延安专用车有限公司、西安中谷中实国家粮食储备库6家工贸企业为陕西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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