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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0 08:45 来源:陕安监〔2015〕52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陕西省《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并按以下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各市县要根据全省《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强化责任,明确完成时限;要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依法行政,尽职尽责,把依法治安贯穿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重点工作中,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研究解决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从本质上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水平。

二、突出重点,盯住关键,狠抓落实

    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把烟花爆竹整顿提升和关闭退出作为重点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且无力整改的企业,凡是发生责任亡人事故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这既是硬性规定,也是强制性要求。要紧紧盯住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重点环节,牢牢控制裸药工房、危险工序、要害场所等关键部位,加大“三库”、“四防”改造力度,深入推进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法令政令畅通。

三、加强防范,遏制事故,确保安全

    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在事故预防和控制事故上下功夫,要把烟花爆竹零死亡作为主要目标,要抓住企业这个核心和关键,严格落实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制度不落实不生产,措施不到位不生产,切实提高企业预防事故的能力。要不断强化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巩固、完善公安、质监、交通、工商、安监等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因工作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依法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责任。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

 

 

2015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总的要求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工作部署和我省“适应新常态,全面抓提升” 的总基调,以企业整顿提升和关闭退出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严格执法,推动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着力在事故预防和治本攻坚上下功夫,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力争烟花爆竹行业全年零死亡,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一、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一)推进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整顿提升。一是在生产企业深入开展与打非治违相结合的改造提升工作,减少企业数量,提高企业机械化程度、安全技术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二是在经营企业和零售门店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购、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为重点的改造提升工作,着力在标准化、规范化和流向登记信息化方面狠下功夫,全面排查清理不具备安全条件和无专用库房,以及库房面积不足的经营批发企业和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零售门店,进行专项整顿提升工作。

  (二)开展烟花爆竹生产领域整顿关闭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十严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七条规定》,坚决贯彻落实“一律不再审批新建生产企业和超指标经营批发企业,一律不再搬迁重建生产企业,对无力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一律依法关闭”的要求,同时,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也要依法予以关闭,年内力争完成退出40家。2015年4月底前,各市要制定好本地区生产领域整顿关闭退出方案及措施。为确保完成任务,鼓励有生产企业的市、县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

  (三)扎实推动“三库”、“四防”专项整治。2015年4月底前,各地要全面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企业成品库、中转库、原材料库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对达不到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并限期改造。对限期内改造不到位的企业依法提请予以关闭。坚决取缔无仓储或与生产企业共用成品库的经营批发企业。开展危险场所导静电设施专项整治,推动企业加强危险生产经营场所的导静电设施建设。

  (四)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过期清理。2015年3月底前,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许可证过期工作的清理,按照职能向社会公告注销企业名单。各市4月上旬必须上报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门店清理公告和注销企业名单。自2015年起,建立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布已换证、吊销、撤销、注销生产经营企业及零售门店名单的制度。

二、严格规范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

  (五)严格行政许可程序。按照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我省现行网上行政许可系统的要求,凡在行政许可时限内未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自许可时限到期之次日,省、市安全监管局将依法予以注销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六)严格网上申报材料审查。企业首次提供虚假、伪造材料作为申请事项上报资料的退回并予以警告;再次发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作为申报事项将不再受理并取消企业申报资质;中介机构提供的竣工验收、现状评价及专项评价报告,有故意出具虚假内容的,一律予以查处。

  (七)完善企业电子备案材料。按照“三化”建设的要求,6月底前完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零售门店基础台账和责任台账、隐患台账的建档工作,同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风险点进行定期评估,并列入台账信息表。

三、大力提升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水平

  (八)继续完善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改造。进一步推进爆竹自动装药机、插引机、结鞭包装机,推动配套工房建设标准化,提高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性能和工房安全保障水平。继续开展引火线专项治理,全面推广爆竹引线“湿法制引”技术;加快组合烟花内筒装药、装发射药、装内筒机械设备推广,建设组合烟花自动化装药、组装生产线;2015年4月底前淘汰爆竹引线“干法制引”和烟火药手工混药工艺。

四、深入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

  (九)严厉打击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企业一证多厂、分包转包问题。通过企业承诺、全覆盖检查和签字确认、加强执法人员检查频次和员工举报奖励等措施,发现一证多厂、分包转包行为的一律取缔。

  (十)加大对“三超一改”等安全隐患查处力度。发现企业有“三超一改”行为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以上,情节严重或发生较大事故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一)完善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精神,会同公安、交通、质监等单位,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追踪溯源,加大举报奖励和违法处罚力度,协同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和烟花爆竹质量与产品包装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工作。

(十二)完善产品流向管理制度。会同公安等部门监督烟花爆竹企业规范应用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对各地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情况每月检查、定期通报,对未按规定张贴产品流向登记标签等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在网上公布。

(十三)加强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监管力度。凡是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超范围、超规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一律依法按照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其相关资质。

(十四)加强经营批发企业采购监管力度。凡是经营批发企业采购外省烟花爆竹产品,必须留存生产该产品企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购销合同和流向登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没有以上证明材料的企业一律按照经营非法产品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生产经营企业成品库不得临时存放查扣的“非法生产、违法违规产品和超规格产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十五)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门店的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零售许可资质。

(十六)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暗查暗访工作计划,定期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四不两直”式的暗查和部门联合明查相结合的督查检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按规定上限落实处罚。

(十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黑名单制度。按照《全国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办法》和我省安全监管“黑名单”制度等要求,会同公安等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隐患严重的企业及其监管单位进行书面警示、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要挂牌督办并列入全省安全监管“黑名单”,对典型案例要提级查处并进行曝光。

五、强力推进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

(十八)全面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我省有关开展烟花爆竹标准化达标的要求,所有企业都要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过程中要严格考核标准,抓好验收检查。凡是未取得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的烟花爆竹企业,一律不予延期换证。

六、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十九)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理。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格追究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二十)严肃追究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打击惩治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法行为。失职渎职的,移交检察机关处理。有监督执法不严格,致使隐患问题长期存在的,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十一)继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在重点时段,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布一般以上事故基本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重视对没有发生伤亡的重大险情或事件原因分析和教训总结,及时跟踪了解外省烟花爆竹事故,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

(二十二)加强安全监管力量。渭南、安康、汉中、宝鸡要加强市县两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量,建成一支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的安全监管队伍。

(二十三)强化安全监管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省市两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举办烟花爆竹监管和特殊工种人员强化培训班,不断提高监管和技术人员水平,推动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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