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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三举措全面推进安全监管“四级五覆盖”建设

发布时间:2015-04-01 15:27 来源:榆林市安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提出的市、县区、乡镇、行政村四级安全监管全部实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五个全覆盖”的要求,按照胡志强书记、陆治原市长重要讲话和2014年10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全市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榆林市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监管“四级五覆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务下达各县区、各部门。年初,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划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落实时限,并列为半年、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和全市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在全市全面推广定边县乡镇安监机构建设经验,强化基层安监队伍建设。2月份,刘亚忠局长深入12个县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与各县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座谈,有力推动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榆阳、神木、府谷、定边、横山、佳县、清涧、吴堡等8县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安监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行政村安全生产信息员及工作经费全部予以落实。米脂县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子洲县落实了乡镇安监机构,绥德和靖边两县提出了具体建设意见并上报了县政府,待上会研究。通过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四级五覆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强化督查和严格奖惩措施。为确保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3月底,市安委办派出5个综合督查组和2个暗查暗访组,对“四级五覆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一律予以“黄牌警告”;年终考核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达到“一票否决”条件的,一律予以“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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