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开>主动公开>财政资金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4-02 17:36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一、部门主要职能

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0〕8号),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起草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性综合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研究拟订地方性工矿商贸行业(煤矿企业除外,下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

(二)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驻陕和省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十)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省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省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巩固“三基”、“三化”建设成果。一是在“三基”、“三化”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上下功夫,推进监管网格台账的规范管理、综合运用和动态更新。二是继续推进企业管理精细化和行业直管专业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三是推进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尤其是乡镇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四是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在基层的全面落实,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着力提升依法治安能力。一是深入宣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二是加快修订《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企业危险等级管理办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三是抓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和执法检查等关键环节,健全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是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机制,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的能力。二是积极推进科技兴安,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三是加大整顿关闭力度,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四是大力实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工程。五是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大重大危险源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实施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

(四)大力提升安全监管手段。一是加快安全监管领域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与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融合。二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五)不断提升安监队伍素质。一是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信念、责任、担当主题教育,强化政治素质。二是培养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加强安监干部专业知识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反对“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省安监局(包括下属事业单位):总编制数101人,实有人数142人,(包括近两年军转干部及2009年机改整建制转入不占编人员,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其中行政编制72人,事业统编制29人。

(二)内设处室:办公室、综合规化处、安全监管一处、安全监管二处(铁路道口办)、危化品监管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应急救援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行政许可办。

(三)下辖两个直属事业单位:陕西省安全科学技术中心、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3593.05万元。

(2)2015年支出预算3593.0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95.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0.01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349.18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93.05万元。陕西省安全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82.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36.30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861.18万元;应急救援支出30万元;其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018.26万元;离退休费及住房公积金137.22万元。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5.24万元(其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4.85万元(其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266.4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52.7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70万元;公务接待费61.08万元。

附件:1、部门综合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按功能科目分)

3、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底部相关链接